2021年北京建筑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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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學 2021 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為做好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
《關于做好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教學司〔2021〕2 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
好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
導意見》(京招考委〔2021〕3 號)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
員會關于做好 2021 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
招考委〔2021〕4 號)等文件要求,學校堅持首善標準,遵
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現制訂 2021 年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一、 組織管理
1 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
(1)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yè)工作領導小組及其下
設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組指導。
(2) 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小組
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由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負責落實,并實行學院班子負責制,學院院長或書記為本學
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組長即第一責任人,分管學科建設或研
究生教育工作的領導為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副組長即
直接責任人,要全程參與、全程組織、全程管理。學院復試
錄取小組成員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應包括各一級學科
負責人。各復試錄取小組負責按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
(3) 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guī)范
1) 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
內容、評分標準、復試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在對考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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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體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
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 復試小組成員須進行必要的政策、紀律、專業(yè)培訓,
準確理解復試錄取政策,熟悉工作流程、評判規(guī)則及標準。
3) 復試小組成員不得遲到、早退、缺席;要注重儀表,
使用文明用語;對考生一視同仁,耐心解答考生疑問。復試
工作人員提前 30 分鐘進入考場(網絡遠程視頻會議),復
試小組成員提前 10 分鐘進入考場,保持現場(網絡遠程視
頻會議)嚴肅、有序,不得從事與復試無關的活動,除使用
手機參加網絡遠程視頻復試之外,其他情形不得使用手機。
4) 同一學科(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
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tǒng)一。
5) 考前,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認證識別)、
“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
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6) 考中,要采取“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復試次序、
隨機確定復試小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確保公平公
正??忌雸龊螅嬷忌鷱驮嚨囊?guī)則、流程、注意事項、
權利與義務。復試過程中加強防替考、防舞弊管理,根據考
生提交的報考信息,通過隨機插問、核對報考信息等方式,
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驗。
7) 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給出分數,在評分前可召
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不得故意提
高或壓低考生成績。
8) 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須指定兩人負責匯總復試成
績并簽字,復試小組組長要審核復試結果,并在相關表格上
簽名確認留檔。對考生作答情況由專人進行現場記錄,并妥
存?zhèn)洳椋咔榻Y束后交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
招辦)集中統(tǒng)一保管。復試全程必須錄音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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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遵守相關保密規(guī)定,不得在復試前向外界公布復試
教師名單,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復試題目、測評標準等復試相
關內容,不得擅自發(fā)布與復試有關的信息和內容。
10) 復試小組有責任對已經調查屬實的投訴和申訴問題
進行復議或對考生再次復試。
2 復試時間安排及復試方式
2021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30 日,具體安排見各學院后續(xù)
發(fā)布的復試工作方案。我校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考試形
式為面試為主。
3 在復試組織過程中所采取的疫情防控針對性措施
我校嚴格落實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盡量減少人員
跨省流動、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全部采取網絡遠程復
試方式。原則上,復試小組教師和工作人員入校進行集中復
試。由研究生院協(xié)調各學院復試時間及場地安排,確保分流、
錯峰開展復試工作。復試現場由學院準備充足的防疫物品,
就坐間距 1 米以上,提前安排專人對復試場所進行消毒。
二、 復試準備工作
1 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公布時間、方式
各學院考生進入復試的相關要求及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在 學 校 研 究 生 院 網 站 招 生 通 知 公 告 欄 公 布 ( 網 址
http://yjsy.bucea.edu.cn/zs/zstzgg/index.htm)。學院復試方案
在各學院官網公布,復試方案包括: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差額
復試比例、復試時間、方式、內容、評分規(guī)則及成績權重等。
公示期不少于復試前 3 天。
2 復試專家的遴選和培訓情況
(1) 學校加強對復試專家的體溫檢測和身體健康狀
況排查,對于身體出現咳嗽、發(fā)燒等異常情況的一律不安排
參加復試工作。
(2) 由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小組負責遴選復試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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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技術支持專家。按照學科(專業(yè))組成復試小組,每個復
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 5 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專業(yè)教師
不得少于 3 人),由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沒有直系親屬
報考本院的相關專業(yè)教師擔任,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一般
由一、二級學科負責人擔任。
(3) 復試教師的培訓
由學院統(tǒng)一組織或按學科專業(yè)組織復試教師進行培訓,
確保復試教師培訓覆蓋面 100%,未經培訓的教師不得參與
復試工作。培訓過程要全程記錄,有據可查,培訓工作情況
須報研招辦備案。學院培訓由學院分管研招工作的領導組織
實施;學科專業(yè)培訓由學科負責人或復試小組組長負責,負
責人須提前接受學?;虮緦W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統(tǒng)一培訓。
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
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加強復試教
師業(yè)務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并提高
使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guī)則、掌握方法。特別是重點提醒復
試教師注意復試過程中的個人舉止言行,避免引發(fā)不良社會
影響。要充分發(fā)揮和規(guī)范復試教師在人才選拔中的作用,明
確其學術權力和責任、提高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3 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人員的培訓情況
由研究生院會同網絡信息技術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網絡
遠程復試的操作規(guī)程,并組織學院分管研招工作的領導、教
務老師、技術支持人員進行培訓。各學院組織對其他參與復
試錄取工作人員的培訓,并將學院全程培訓記錄報送研招辦
備案。
4 對復試考生資格審查的工作程序和辦法
各學院指定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對考生
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
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嚴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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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通過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的“上傳材料”
通道提交以下本人適用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正
反面掃描件(必傳);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學位認證報
告掃描件(往屆生必傳);③學生證原件和學籍在線驗證報
告掃描件(應屆生必傳);④大學學習成績單掃描件;⑤畢
業(yè)論文(設計)摘要或進展報告;⑥發(fā)表論文及獲獎證明掃
描件;⑦政審表(必傳,須在 5 月 15 日前將蓋章的原件郵
寄至學院秘書老師處,未寄達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上
報);⑧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報考登記表掃描件(少
民計劃考生必傳);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
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⑨各學院在復試方案
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忌峤坏膹驮嚥牧衔募缶Y可以
是 jpg、pdf 或 zip。
若學院通知使用備用 Zoom 面試系統(tǒng),請考生在學信網
“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繳納復試費,并提前將有關材料發(fā)至
學院復試方案中公布的提交材料郵箱。
學院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
5 月 15 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未完成
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網上報
名信息中民族欄應與身份證民族項填寫一致,復試時不得更
改。少數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
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qū)域為準。
5 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的具體辦法和形式
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相關資料保留 1 年,以備復查。
學校及各學院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依據監(jiān)督執(zhí)紀工作要求,
對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進行有效監(jiān)督。復試期間,學院復試
錄取領導小組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檢查。學校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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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辦公室(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全程監(jiān)督并受理考生投訴和舉
報,學院負責紀檢的領導進行內部監(jiān)督,學院公布考生咨詢
聯(lián)系方式和學院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受理考生投訴和舉報的
郵箱,接受監(jiān)督。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將對合理復議申請進行
討論,根據有關規(guī)范解決相應問題。
要嚴肅招生紀律,加強招生廉潔自律建設,堅決抵制徇
私舞弊等不正之風,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要確保復試錄取工作每個環(huán)節(jié)責任到人,對于失職瀆職、徇
私舞弊等招生違規(guī)事件,一律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
員責任。
三、 復試錄取辦法
1 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由研究生院和各學院協(xié)商、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
導小組審定,在《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
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
要求”)基礎上,綜合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yè)特
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情況,確定并公布各專業(yè)考生進入
復試的初試成績(初試總分、考試科目單科最低分數線)基
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
的規(guī)定。同一專業(yè)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進入復試的
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須相同。調劑考生分數線一般應高于一志
愿分數線。一經公布,不予變更。
2 復試的程序、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1) 復試程序
1) 按照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默認程序,考生
先繳納復試費,再提交材料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復試費標準
按照《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部分高
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fā)改〔2008〕1974
號)文件規(guī)定: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費(收費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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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56003)為人民幣 100 元/人。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
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還。
2) 各學院在復試開始前至少一天及正式考試開始之前
集中組織所有考生測試設備和網絡(包括攝像頭、麥克風、
揚聲器是否正常等,幫助考生提前熟悉遠程視頻面試流程)。
考生應按報考學院要求備妥軟硬件條件和網絡環(huán)境,提前安
裝指定軟件,并按報考學院要求配合完成網絡遠程復試軟件
測試。如有困難,及時向學院反映,做好溝通。
3) 各復試小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進行面試、外語
聽力及口語等綜合測試。
(2) 復試時間
復試自 3 月 20 日以后開始有序啟動,具體時間由各學
院根據實際情況安排,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應當密切關注學
校和報考學院復試工作的相關通知以及規(guī)定,了解復試環(huán)節(jié)
和復試相關政策法規(guī)。
(3) 復試命題管理
各學院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期間的命題管理工作,按照
教育部命題工作有關要求以及復試試題、答案的保密要求,
杜絕試題泄密情況發(fā)生,切實做好試題安全保密工作。要針
對不同學科專業(yè)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盡可
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著力考察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
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要加強試題題庫建設,保證題量充足,
滿足多樣化的復試要求。
(4) 復試軟件平臺及操作流程
采用學信網招生遠程復試系統(tǒng)(以下簡稱“學信網復試
系統(tǒng)”)為遠程復試首選系統(tǒng)、ZOOM 會議系統(tǒng)作為備用復
試系統(tǒng)??忌崆跋螺d、安裝、注冊學信網復試系統(tǒng),并
按照學院規(guī)定的時間配合完成遠程復試系統(tǒng)的模擬測試,確
保滿足復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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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信網復試流程
復試考生通過學信網復試系統(tǒng)首先注冊、繳納復試費,
然后提交前述復試材料,最后參加網絡遠程復試。
a. 管理端
各學院利用研招網數字證書或手機+短信驗證碼方式登
陸面試管理系統(tǒng) https://bm.chsi.com.cn/ycms/htgl/,進行考生
承諾書、考題、考場、復試小組成員等內容的管理及設置。
并完成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抽取復試試題、隨機確定導
師組組成人員的設定。
b. 教師端
復試小組成員(組長、專家、助理)根據系統(tǒng)生成的用
戶 名 密 碼 , 登 陸 賬 號 進 入 考 場
https://bm.chsi.com.cn/ycms/htgl/。復試小組點擊開始面試之
后,系統(tǒng)自動對面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并對各成員打分
情況匯總,待考試結束后可一并下載留存。
c. 考生端
考生安裝遠程面試系統(tǒng)手機端或電腦端,使用學信網賬
號注冊并登陸 https://bm.chsi.com.cn/ycms/stu(/ 建議提前在移
動設備上安裝支付寶 App 或學信網 App,以便通過人臉及
人證識別進入考場)??忌ㄟ^實名驗證后,方可查閱系統(tǒng)
須知及考試信息,確認準考信息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在
線完成繳費和提交復試材料(“上傳材料”通道)步驟后,考
生進入候考室等待,經管理員批準后進入考試室。
d. 學信網復試系統(tǒng)使用注意事項
若考官采用集中面試形式,建議使用電腦端配以全向麥
克風和外置會議攝像頭,以提升通話質量,增加教師端的視
頻靈活度。操作系統(tǒng)要求是 Windows7 以上版本,不支持蘋
果操作系統(tǒng)。建議考生使用電腦端進行考試,若使用手機端,
請使用無線寬帶或暢通的 4G 網絡,并保證手機電量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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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ZOOM 網絡遠程面試主要流程
完成復試繳費、資格審查、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后,若
因學信網“遠程面試系統(tǒng)”無法正常使用,則啟用 ZOOM 備
用系統(tǒng)。
a. 管理和教師端
從 https://www.zoom.edu.cn/ 進 行 用 戶 注 冊 , 務 必 用
以.edu.cn 結尾的學校域名郵箱注冊,并從此網站上下載電腦
版客戶端,以確保可以使用免費完整版的 zoom 軟件。
分別預定同時段兩個會議室作為候考室及考試室。候考
室主要用于核查校驗考生身份信息,宣讀(或告知)復試規(guī)
則,組織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測試音頻、麥克風,
查看視頻,改用戶名等;考試室用于考生承諾、復試環(huán)境檢
查、專家面試等。
考試室管理員提醒考生入會時將名稱改為“姓名-報考專
業(yè)-考生號”。考試室會議設置“本地錄制”功能進行全程錄音
錄像,同時設置“啟用等候室”功能避免考生提前誤入考試室,
按復試名單和順序依次允許考生進入和退出。面試結束后,
錄制的會議視頻會自動保存在本機上。
b. 考生端
考生在復試前提前將有關材料發(fā)至學院復試方案中公
布的提交材料郵箱。安裝 ZOOM 手機端或電腦端軟件,直接
點擊“加入會議”,輸入候考室的會議號及會議密碼入會。候
考室的考生經過管理員允許,收到管理員私信的考試室會議
ID 之后,從候考室退出,進入考試室;復試結束后,退出考
試室。
c. ZOOM 使用注意事項
教師端每個賬號允許同時接入一臺電腦和一部手機。參
會者無需登陸,輸入會議號及會議密碼即可入會。建議教師
端使用電腦版 zoom 進行操作,以保證操作功能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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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端可使用手機或電腦參加面試。
(5) 考生端設備及環(huán)境要求
1) 設備要求
復試全程,視頻復試系統(tǒng)要始終全屏顯示??忌O備不
允許再運行其他網頁或軟件,須徹底關閉各種可能中斷或影
響考試的應用程序,特別是微信、QQ 等易彈出窗口的軟件,
確保設備處于免打擾狀態(tài),保證復試過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擾
或打斷。因其他應用程序或軟件造成視頻復試中斷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擔??忌褂秒娔X或手機進行視頻復試的過程
中出現網絡中斷等突發(fā)事件時,請考生不要慌張,要確保報
考時所填報手機號碼能夠正常接聽電話。
2) 復試環(huán)境
復試環(huán)節(jié)要求參加遠程復試的考生處于獨立、無干擾的
場所,確保安靜整潔,復試期間嚴禁他人進入考試獨立空間,
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閱資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
方式的助考。
復試考核采用雙機位。“第一機位”用于采集考生音、
視頻源(考生正前方),建議使用筆記本電腦或者臺式機。
“第二機位”用于采集考生所處的環(huán)境(考生遠端,側方或
者后方),要開啟靜音模式,要求能夠監(jiān)控考生的周邊情況
以及“第一機位”顯示器的音、視頻源,建議使用手機等移
動設備。第一機位和第二機位視野交叉形成 360 度監(jiān)控視野。
復試期間的視頻背景必須為真實環(huán)境,不允許使用虛擬背景
或者更換視頻背景。
3) 儀容儀表
復試全程,考生須全程清晰顯示面容以及雙手,不能過
度修飾儀容,不得佩戴墨鏡、帽子、頭飾、口罩、耳機等,
不得遮蓋耳朵。復試全程考生應保持注視攝像頭,視線不得
離開,不能以任何方式變聲、改變人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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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密要求
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
家機密級。復試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截圖、攝錄、
拍照、錄屏、錄音復試情況,不得與外界有任何通訊交互,
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
3 復試比例
進入復試考生人數原則上為該專業(yè)招生計劃的 120%~
150%。
4 復試考核方式
各招生專業(yè)結合自身特點,采取面試、外國語口語及聽
力等形式對考生進行復試。復試由各學院具體組織實施,具
體考核方式按照學院要求執(zhí)行。對于每位考生,每位復試專
家須準備至少 1 個試題并依次提問,保證該考生的面試試題
不少于 3 個,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
5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學院對進入復試階段的所有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
查考生報考資格、《政治審查表》和面試等多種途徑,對其
進行思想政治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對思想政治素質心
理和道德品質考核存疑的考生重點考察,認定為不合格的將
不予錄取。
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國
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
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
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 3 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
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
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
理。
6 復試考生的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的評定由各招生專業(yè)根據考生的面試、外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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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及口語測試等成績綜合確定,復試中各部分內容所占比
例由各專業(yè)根據本專業(yè)自身特點和需要自行確定。工商管理
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
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詳細信息須在學院復試錄取工作
辦法中體現。
加分原則及辦法完全按照教育部要求執(zhí)行,不附加其他
條件和加分辦法。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
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
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復試得分不足滿分值的 60%),
不予錄取。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7 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
原則上,考生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 50~70%,復試成績
占總成績的 30~50%??偝煽儼凑諏W院確定的初試和復試成
績權重分配進行加權,滿分 100 分。具體權重分配由各學院
在復試工作辦法中確定并公告考生。
8 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學校對破格復試堅持從嚴掌握的原則,原則上不再進行
破格復試。
9 考生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的時間、網址
調劑考生可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 (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tǒng)”)查
詢復試及擬錄取情況,“調劑服務系統(tǒng)”的開放日期為 2020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30 日。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果由學院直接
通知??忌ㄟ^登錄學院網頁查詢復試結果;復試名單須于
復試前至少 3 天在學院官網公布。在學校錄取工作結束后,
考生可登錄學校研究生院網頁招生專欄,查看總復試名單和
擬錄取公示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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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查詢時間與教育部要求時間同步。
10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工作程序和調劑復試辦法
(1) 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 須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 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
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3)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
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
相同(我校執(zhí)行考英語一的考生可以調劑到考英語一和英語
二的專業(yè),考數學一的考生可以調劑到考數學二和數學三的
專業(yè),考數學二的考生可以調劑到考數學三的專業(yè),反之不
可)。
4)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
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未報考的不得調入該計劃錄取。
(2) 調劑工作要求
調劑工作辦法及調劑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領導小組審定,經審定的調劑工作辦法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
臺”的復試錄取辦法欄目上報至考試院審核備案后,公布并嚴
格執(zhí)行。
學校接收調劑考生須通過“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學院復
試錄取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調劑工作,研究生院負責調劑工作
的組織指導及政策把握。
(3) 調劑工作程序及辦法
各學院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公布本學院
招生專業(yè)一志愿及調劑考生自劃線,提前在“調劑服務系統(tǒng)” 和本單位網站公布調劑工作辦法,精準發(fā)布調劑要求,包括
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
復試辦法、聯(lián)系咨詢電話等信息,及時更新缺額信息。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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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每次開放調劑服務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得低于 12 個小時,開
放關閉調劑服務系統(tǒng)時間須提前公布??忌{劑志愿鎖定時
間最長不超過 36 小時。各學院要在政策規(guī)定的時間內盡可
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及時向考生反饋是否接受其調劑
復試申請的結果。
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
劑考生,各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
生名單。嚴禁任何學院或個人任意圈定調劑復試考生范圍、
違規(guī)點名確定調劑復試名單等行為,不得以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
內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yè)、
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
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并將擬定的各專業(yè)復試考生名單,
報研招辦審核確認后通知調劑考生復試。
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及內部調劑考生(含全日制調劑到
非全日制)必須通過“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否則無效(各加
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在入學后按照學校要求統(tǒng)一進行,
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
學〔2003〕3 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
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等文件執(zhí)行。已確認錄
取后的考生在符合要求的醫(yī)療機構(詳見體檢通知)進行體
檢,體檢通知于指定時間在研究生院網站招生欄目發(fā)布。
11 錄取工作程序及辦法
各學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按
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根據本學院招生計劃、復
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
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
考生的合法權益。
15
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
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
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
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
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
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各學院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
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報送研招辦。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
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
資格無效。
12 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jiān)
督舉報電話
學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錄 取 工 作 接 待 電 話 為 :
010-68322241/68364458;
學校受理投訴和舉報部門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
電話為:010- 61209094/9095/9381;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1 年研究生招生
專用監(jiān)督電話為:010-82837456。
北京建筑大學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1 年 3 月 17 日
北京建筑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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