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海洋大學研究生分數線
更新時間:2024-04-01 13:45:04 編輯: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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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蘇海洋大學考研分數線(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各學院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結合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自主確定各專業(yè)進入復試的成績基本要求,同一專業(yè)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考生進入復試成績基本要求應一致。
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學科門類 |
一級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 (以下簡稱學科專業(yè)) |
A類考生① | B類考生② | 備 注 | |||||
---|---|---|---|---|---|---|---|---|---|
總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總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
哲學[01] | 各學科專業(yè) | 333 | 47 | 71 | 323 | 44 | 66 |
①A類考生:報考地處一區(qū)(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招生單位的考生。 ②B類考生:報考地處二區(qū)(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qū))招生單位的考生。 ③工學照顧專業(yè):力學[0801]、冶金工程[0806]、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0818]、礦業(yè)工程[0819]、船舶與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0825]、兵器科學與技術[0826]、核科學與技術[0827]、農業(yè)工程[0828]。 ④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即臨床醫(yī)學[1051]、口腔醫(yī)學[1052]、中醫(yī)[1057])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公布。另外,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公布本單位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教育部劃定的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供招生單位參考,同時作為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yè)的基本成績要求。 ⑤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報考地處二區(qū)招生單位且畢業(yè)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yè)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⑥此表中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適用于各考試科目滿分合計為500分的考生,各考試科目滿分合計為300分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總分按相應比例折算后執(zhí)行,單科要求不變。 |
|
經濟學[02] | 各學科專業(yè) | 338 | 47 | 71 | 328 | 44 | 66 | ||
法學[03] | 各學科專業(yè) | 331 | 47 | 71 | 321 | 44 | 66 | ||
教育學[04] | 體育學[0403]、體育[0452] | 313 | 41 | 123 | 303 | 38 | 114 | ||
教育[0451]、國際中文教育[0453]、 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自主設置的專業(yè)學位類別 |
350 | 51 | 77 | 340 | 48 | 72 | |||
其他學科專業(yè) | 350 | 51 | 153 | 340 | 48 | 144 | |||
文學[05] | 各學科專業(yè) | 365 | 55 | 83 | 355 | 52 | 78 | ||
歷史學[06] | 各學科專業(yè) | 345 | 49 | 147 | 335 | 46 | 138 | ||
理學[07] | 各學科專業(yè) | 288 | 41 | 62 | 278 | 38 | 57 | ||
工學[08] | 工學照顧專業(yè)③ | 260 | 35 | 53 | 250 | 32 | 48 | ||
其他學科專業(yè) | 273 | 37 | 56 | 263 | 34 | 51 | |||
農學[09] | 各學科專業(yè) | 251 | 33 | 50 | 241 | 30 | 45 | ||
醫(yī)學[10]④ | 中醫(yī)學[1005]、中西醫(yī)結合[1006]、中醫(yī)[1057] | 303 | 42 | 126 | 293 | 39 | 117 | ||
其他學科專業(yè) | 304 | 42 | 126 | 294 | 39 | 117 | |||
軍事學[11] | 各學科專業(yè) | 260 | 35 | 53 | 250 | 32 | 48 | ||
管理學[12] |
工商管理[1251]、旅游管理[1254]、 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自主設置的專業(yè)學位類別 |
162 | 39 | 78 | 152 | 34 | 68 | ||
公共管理[1252] | 173 | 43 | 86 | 163 | 38 | 76 | |||
會計[1253]、審計[1257] | 201 | 52 | 104 | 191 | 47 | 94 | |||
圖書情報[1255] | 198 | 51 | 102 | 188 | 46 | 92 | |||
工程管理[1256] | 176 | 43 | 86 | 166 | 38 | 76 | |||
其他學科專業(yè) | 347 | 49 | 74 | 337 | 46 | 69 | |||
藝術學[13] | 各學科專業(yè) | 362 | 40 | 60 | 352 | 37 | 56 | ||
交叉學科[14] | 各學科專業(yè) | 275 | 39 | 59 | 265 | 36 | 54 | ||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⑤⑥ | 251 | 30 | 45 | 251 | 30 | 45 | |||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51分⑥。 |
2023江蘇海洋大學考研分數線(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
學科門類(專業(yè))名稱 | A類考生① | B類考生② |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哲學 | 323 | 45 | 68 | 313 | 42 | 63 |
經濟學 | 346 | 48 | 72 | 336 | 45 | 68 |
法學 | 326 | 45 | 68 | 316 | 42 | 63 |
教育學(不含體育學) | 350 | 51 | 153 | 340 | 48 | 144 |
文學 | 363 | 54 | 81 | 353 | 51 | 77 |
歷史學 | 336 | 46 | 138 | 326 | 43 | 129 |
理學 | 279 | 38 | 57 | 269 | 35 | 53 |
工學(不含工學照顧專業(yè)) | 273 | 38 | 57 | 263 | 35 | 53 |
農學 | 251 | 33 | 50 | 241 | 30 | 45 |
醫(yī)學(不含中醫(yī)類照顧專業(yè)) | 296 | 39 | 117 | 286 | 36 | 108 |
junshi學 | 260 | 35 | 53 | 250 | 32 | 48 |
管理學 | 340 | 47 | 71 | 330 | 44 | 66 |
藝術學 | 362 | 40 | 60 | 352 | 37 | 56 |
交叉學科(專業(yè)代碼前兩位為14) | 265 | 36 | 54 | 255 | 33 | 50 |
體育學 | 305 | 39 | 117 | 295 | 36 | 108 |
工學照顧專業(yè) | 260 | 35 | 53 | 250 | 32 | 48 |
中醫(yī)類照顧專業(yè)① | 295 | 39 | 117 | 285 | 36 | 108 |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④ | 251 | 30 | 45 | 251 | 30 | 45 |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51分考研派整理。
①A類考生:報考地處一區(qū)招生單位的考生。
一區(qū)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 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
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
(市)。
②B類考生:報考地處二區(qū)招生單位的考生。
二區(qū)系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
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qū))
③工學照顧專業(yè):
力學[0801]、冶金工程[0806]、動力工程及工程熱 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0818]、礦業(yè)工程[0819]、船舶與海洋工程[0824]、航 空宇航科學與技術[0825]、兵器科學與技術[0826]、核 科學與技術[0827]、農業(yè)工程[0828].
④中醫(yī)類照顧專業(yè):
中醫(yī)學[1005]、中西醫(yī)結合[1006].
⑤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報考地處二區(qū)招生單位,且畢業(yè)后在國務院公布的 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yè)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 科畢業(yè)生考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 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 在職人員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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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yè)學位類)
專業(yè)學位名稱 | A類考生① | B類考生@ |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金融、應用統(tǒng)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 | 346 | 48 | 72 | 336 | 45 | 68 |
審計 | 197 | 51 | 102 | 187 | 46 | 92 |
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社會工作、警務 | 326 | 45 | 68 | 316 | 42 | 63 |
教育、漢語國際教育 | 350 | 51 | 77 | 340 | 48 | 72 |
應用心理 | 350 | 51 | 153 | 340 | 48 | 144 |
體育 | 305 | 39 | 117 | 295 | 36 | 108 |
翻譯、新聞與傳播、出版 | 363 | 54 | 81 | 353 | 51 | 77 |
文物與博物館 | 336 | 46 | 138 | 326 | 43 | 129 |
建筑學、城市規(guī)劃、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huán)境、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 物與醫(yī)藥、交通運輸 |
273 | 38 | 57 | 263 | 35 | 53 |
農業(yè)、獸醫(yī)、風景園林、林業(yè) | 251 | 33 | 50 | 241 | 30 | 45 |
臨床醫(yī)學⑥、口腔醫(yī)學⑦、公共衛(wèi)生、護理、藥學、中藥學 | 296 | 39 | 117 | 286 | 36 | 108 |
中醫(yī)④ | 295 | 39 | 117 | 285 | 36 | 108 |
junshi | 260 | 35 | 53 | 250 | 32 | 48 |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 | 167 | 41 | 82 | 157 | 36 | 72 |
公共管理 | 175 | 44 | 88 | 165 | 39 | 78 |
會計 | 197 | 51 | 102 | 187 | 46 | 92 |
圖書情報 | 198 | 52 | 104 | 188 | 47 | 94 |
工程管理 | 178 | 44 | 88 | 168 | 39 | 78 |
藝術 | 362 | 40 | 60 | 352 | 37 | 56 |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 251 | 30 | 45 | 251 | 30 | 45 |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千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51分考研派整理。 ⑥臨床醫(yī)學[1051]、⑦口腔醫(yī)學[1052]⑧中醫(yī)[1057]專業(yè): 根據相關規(guī)定, “招生單位自主確定 并對外公布報考本單位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 位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以及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 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教育都劃 定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 績基本要求供招生單位參考,考研派整理同時作為報 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 調劑到其他專業(yè)的基本成績要求。 ⑨同⑤ |
2022江蘇海洋大學考研分數線(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和教育部、江蘇省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綜合考慮當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一、基本原則
江蘇海洋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強化組織協(xié)調、疫情防控、過程管理和服務保障,做到精心組織、精準施策、精誠服務,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以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研究生招生質量。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專項工作組。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領導與統(tǒng)籌管理,審批復試及錄取辦法,指導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綜合協(xié)調工作組、疫情防控工作組、網絡保障工作組、輿情監(jiān)控工作組、監(jiān)督檢查工作組,共同開展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1. 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王自力、寧曉明
成員:許興友、朱國軍、楊雪英、汪守建、鄭利軍、陳書法、 毛寶海、蔣廷臣、黎漢杰、馮源、馬超、秦海波
2. 綜合協(xié)調工作組
組長:許興友
成員:陳書法、秦海波、高嵩、高振玉、馮媛媛
3. 疫情防控工作組
組長:李梅英
成員:陳書法、馮源、馬超、黃毅
4. 網絡保障工作組
組長:黎漢杰
成員:伍俊明、高振玉、張勇
5. 輿情監(jiān)控工作組
組長:楊雪英
成員:陳曉艷、仲兆滿、伏曉姝
6. 監(jiān)督檢查工作組
組長:汪守建
成員:陳書法、何穎、秦海波、高嵩、孫克美
(二)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可由學院書記、院長擔任,成員可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負責各招生學科專業(yè)的學科帶頭人、研究生導師等組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為:
1. 制定復試工作方案。根據學校統(tǒng)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方案,報研究生院審核后,向社會公布并組織實施。
2. 組建復試工作小組。根據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或領域)特點,成立一個或多個不少于5名專家(其中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教師不少于1人)和2名秘書在內的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專業(yè)能力和綜合能力的復試工作,專家均應為碩士研究生導師,秘書應為在職教師,所有參與人員須簽訂《保密責任書》。復試前不得公布復試小組名單,須提前報學校研究生院備案。
3. 加強復試人員培訓。選派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公道正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確保復試工作嚴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進行,保證復試工作每個環(huán)節(jié)責任到人。
4. 精心準備復試內容。針對復試方式、學科專業(yè)特點,統(tǒng)一考核環(huán)節(jié)、試題難度和考核標準,精心設計復試內容,應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試題數量充足,同一考題不被重復使用,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同時,復試小組要充分做好提問的準備工作,如在線復試要求、課程、綜合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外語等考察點。
5.平臺演練與材料歸檔。對復試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wěn)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和演練,確保滿足網絡復試要求。做好復試材料的整理歸檔工作,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并保存3年。
6. 其他方面工作。配合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其他復試錄取相關工作。
7. 對復試工作小組成員要求如下:
(1)復試工作小組成員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本專業(yè),執(zhí)行回避制度。
(2)復試過程中不得做與其無關的事,須將手機交秘書統(tǒng)一保管,禁止單獨與考生及其親屬聯(lián)系。
(3)復試小組成員須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問答情況記錄任何人不得改動。
(4)每個復試工作小組設秘書2人,一名秘書負責本小組考生身份確認、順序安排、邀請考生進入復試、復試問答情況的記錄、錄音錄像等工作;另一名秘書負責考生進入復試會場前的準備工作、相關演練、技術保障、處理突發(fā)狀況等。
(5)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合理分組;復試前要確定統(tǒng)一的打分標準,并開展培訓,避免不同考核小組分數差異過大。
(6)復試過程中要求復試小組成員認真填寫《復試評分表》和《復試成績匯總表》,相關人員簽字,并經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簽字蓋章。
(7)復試小組成員要規(guī)范用語,不得隨意外出。
8.每輪復試結束后兩日內,各學院報送《復試評分表》紙件、《復試成績匯總表》(紙件和電子版)至研究生院。《誠信網絡遠程復試承諾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復試小組成員打分表》、考生問答情況記錄及復試影音等資料由各學院留存。
(三)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成員可由學院黨委副書記、紀檢委員及輔導員擔任,原則上應不少于3人。負責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及違規(guī)處理,負責受理考生舉報與投訴,并對復試工作中徇私舞弊者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追究責任。
(四)學校研究生招生監(jiān)督檢查工作組對各學院執(zhí)行的復試程序和內容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基本要求
(一)復試分數線
各學院的復試分數線,統(tǒng)一執(zhí)行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 一區(qū)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各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或領域)復試原則上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規(guī)模120%的專業(yè),則按實際上線人數進行復試。
(二)復試時間
原則上于2022年3月下旬啟動, 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復試工作,其中第一志愿復試錄取工作應于4月15日前結束。具體時間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或領域)的具體情況確定,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三)復試方式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2022 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平臺采用教育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騰訊會議”作為備用復試平臺。復試采取“雙機位”的形式,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前下載、注冊、熟悉操作流程??荚嚨慕M織與監(jiān)考工作嚴格按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復試加分項目
關于復試加分項目和加分值嚴格按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信息。
四、資格審查
各學院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并對審核結果負責。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須掃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檔):
1.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正反面。
2. 準考證。
3. 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的學生證。
5. 往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
6. 2022年秋季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7. 報名時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8. 在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9.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下載網址: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由考生人事所在單位基層黨組織或人事組織部門填寫,應屆畢業(yè)生由所在院系黨組織填寫,無學習工作單位的考生由人事檔案托管單位、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的黨組織填寫,可電子簽名或蓋章)。
10.《誠信網絡遠程復試承諾書》(下載網址:https://yz.jou.edu.cn/info/2081/1123.htm,考生本人手寫簽名)。
11. 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復試材料以各學院通知為準。
12. 考生確實因為疫情原因暫時不能提供的個別材料,需提前將紙質說明掃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檔發(fā)送到學院指定郵箱,復試后盡快補交相應的有效紙質材料。
五、復試
各學院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通過“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過程監(jiān)管,確保規(guī)范公平,優(yōu)化對考生的服務。
(一)復試內容
學術型研究生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yè)基礎知識考查(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考試內容)、外語綜合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等。專業(yè)型研究生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專業(yè)基礎知識考查(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考試內容)、外語綜合能力考核、專業(yè)知識應用和專業(yè)能力考核等??己司唧w要求在學院復試方案中予以公布。
1.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各學院必須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己藘热輵敯忌恼螒B(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 專業(yè)基礎知識考查
各學院須針對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對考生基礎知識進行考查。
3. 外語綜合能力考核
各學院采用考生自我介紹、文獻閱讀翻譯等方式進行考查。
4. 綜合素質/專業(yè)能力考核
各學院應采用設計綜合性、開放性的題目,考查考生的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邏輯推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對學術型研究生著重考查考生科研思維和創(chuàng)新能力,對專業(yè)型研究生著重考查考生職業(yè)素養(yǎng)和專業(yè)綜合能力。
考生應提供大學學習畢業(yè)論文(設計)、科研成果、學科競賽獲獎證書等補充材料。
5. 加試
對同等學力考生,要進行全面復試,加試方式為筆試(網絡筆試)。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得與初始科目相同),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在復試前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6. 心理素質測試
各學院組織心理素質測試,結果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作為錄取時的參考。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7. 體檢
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關于加強全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體藝〔2018〕 8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180分為及格。其中,專業(yè)課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200分(其中外國語應用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3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為170分)。
(三)復試要求
每位考生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各學院應及時向所有復試考生公布復試結果,各復試小組將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和考生復試考核表等紙質材料和復試相關視頻材料于復試結束后提交所在學院,任何人不得改動;各學院審核匯總后交至研究生院集中統(tǒng)一保管。為便于考生聯(lián)系,各學院須在網站公布聯(lián)系電話和郵箱;如有考生投訴或質疑,學院應對復試錄取結果負責解釋。
六、復試繳費
按有關收費文件規(guī)定,考生參加復試前,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交納復試費(80元/生),未交納復試費者不得參加復試;已交納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復試,不予退費。
七、調劑
對于第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yè),可接收調劑考生參加復試。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 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總分、單科分均達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一區(qū)《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 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201英語(一)、204英語(二)視為相同科目,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視為相同科目)。
5. 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其他調劑要求。
6. 同等學力的考生調劑我校,必須符合我校同等學力考生的報考條件。
(二)調劑程序
1. 需要調劑的考生自行登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報調劑江蘇海洋大學志愿,不接受電話、郵件、來人來函等其他方式的調劑申請。未通過調劑系統(tǒng)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2. 江蘇海洋大學將根據專業(yè)需求及復試錄取實際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發(fā)布計劃余額信息,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3. 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嚴禁部門和個人任意圈定調劑復試考生范圍,不得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和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4. 參加復試考生名單遴選確定后,由研究生院通過調劑平臺發(fā)送復試通知??忌鷳谑盏綇驮囃ㄖ笤谝?guī)定時間內進行確認,否則視為放棄復試資格??忌邮軓驮囃ㄖ蟊仨毎磿r參加復試。
5. 復試結束后,學院根據要求上報復試結果并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研究生院對各學院上報復試結果進行審核,及時通過調劑系統(tǒng)向合格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有效,超時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待錄取”通知一經考生確認,不再更改。“規(guī)定時間”以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信息為準。
6.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江蘇海洋大學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7. 考生應謹慎對待調劑志愿,并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向學院或學校表達個人復試意愿,對于接受復試通知后無故不參加復試的考生,江蘇海洋大學將進行失信登記記錄,今后將不再受理該考生的調劑申請。
八、錄取
(一)綜合總成績計算
綜合總成績=(初試總成績×0.6)/N +(復試總成績×0.4) /3。
其中,MPA考生N=3,其它專業(yè)考生N=5。綜合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二)錄取原則
1.各學院按復試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或領域)及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分類,依據第一志愿優(yōu)先原則,各專業(yè)按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來排定名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最后一名并列時,取初試總成績高者;初試總成績仍并列時,取國家統(tǒng)考科目總成績高者)。
2.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對復試工作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錄取資格無效: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者,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5)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6)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7)未經擬錄取名單公示者,不予錄取。
(8)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不予錄取。
(9)經查實,在資格審查、復試等環(huán)節(jié)中提供虛假信息或在考試過程中舞弊者,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錄取資格無效。
(10)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三)錄取類別
1. 擬錄取研究生按學習形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 擬錄取研究生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
(1)定向就業(yè):指考生已有或確定了工作單位,且須由考
生工作單位、錄取學校、考生本人三方簽署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樣表見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7.htm ),并于擬錄取名單公示首日后的兩周內提交或使用EMS郵寄至江蘇海洋大學研究生院。其檔案、人事、工資關系仍留在原工作單位,考生畢業(yè)后回原單位工作。
(2)非定向就業(yè):指考生在錄取時不確定未來的工作單位。入學前考生需持調檔函(隨錄取通知書寄發(fā))將人事檔案轉到學?;蛉雽W報到時提交人事檔案;畢業(yè)時應服從國家就業(yè)指導,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
3. 全日制非定向就業(yè)的研究生須調取人事檔案;全日制定
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不調取人事檔案,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
4. 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調取人事檔案,需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原則上不安排住宿。
5.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江蘇海洋大學不承擔責任。
6. 擬錄取研究生在校期間的獎助學金發(fā)放和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江蘇海洋大學相關文件執(zhí)行。
(四)復查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九、信息公開公示
(一)各學院根據本辦法,制定各單位詳細的復試方案,在復試開展前報送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審核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復試方案應在各學院官網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按時參加復試。
(二)第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由研究生院在官網上統(tǒng)一公布,調劑復試考生名單于每輪復試前由各學院在其官網上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信息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
(三)每輪復試結束后,各學院應及時在官網上公布考生綜
合總成績排序名單。對復試不合格的、決定不予錄取的考生,由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tǒng)及時向考生本人發(fā)出不錄取通知。
(四)為充分體現(xiàn)招生工作的公平、公開、公正,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jiān)督管理,學校將在研究生招生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及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我校按要求將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我校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
十、疫情防控及應急預案
(一)疫情防控
研究生院會同校長辦公室、后勤管理處、保衛(wèi)處等部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組,若發(fā)現(xiàn)復試工作人員出現(xiàn)發(fā)熱、干咳、胸悶、乏力、腹瀉等異常癥狀,立即向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協(xié)助校衛(wèi)生科做好應急處理;若出現(xiàn)新冠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嚴格按照《江蘇海洋大學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修訂)》做好應急處理,各學院要及時確定復試小組成員備用人選。
(二)平臺保障
我校研究生復試統(tǒng)一采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進行網絡遠程復試,備選復試平臺為“騰訊會議”。研究生院組織各學院提前進行復試的培訓和實戰(zhàn)演練,測試選定復試平臺的穩(wěn)定性。
(三)網絡異常
研究生院會同校信息化中心成立網絡保障工作組,保障復試期間的網絡暢通。各學院準備好備用網絡,如數據流量包。如網絡突然中斷,立即啟用替代網絡。若視頻面試過程中反復出現(xiàn)考生掉線等問題,順次安排后續(xù)考生進行面試,掉線考生可后續(xù)安排重新面試,但要及時更換面試題目。如考生網絡仍未恢復,可采用電話面試的方式,全程要錄音。若學校端因停電等原因導致網絡不可用,復試小組應及時通知考生變更復試時間。
(四)作弊防范
各學院針對本單位的復試組織形式,梳理可能出現(xiàn)的作弊情況,并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面試全程對考生進行身份識別:①復試前,各學院要對考生準考證照片、身份證照片及有關資格證書照片進行比對查驗以核實考生身份,并建立相應的聯(lián)絡群。②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安排專人匹配考生身份證照片、準考證照片與現(xiàn)場視頻中考生本人是否一致。③復試過程要全程攝像錄音,若存在替考等作弊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作弊考生復試成績。
(五)規(guī)范行為
強化復試培訓、加強紀律要求。學院復試工作小組組長負責把控,學院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全程跟蹤,研究生院負責網上巡查,校監(jiān)督檢查組進行現(xiàn)場巡視和隨機抽查。
(六)應急預案
各學院應細化流程、模擬演練,做好系統(tǒng)平臺、網絡環(huán)境、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應急預案,同時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十一、咨詢、申訴與監(jiān)督
各學院應將復試細則、復試名單和復試結果等信息,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詢??忌鷮驮嚱Y果存在異議的,可以向學院提出申訴意見;申訴人對學院答復有異議的,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訴,申訴電話:0518-85895243,電子郵箱:yjsc@jou.edu.cn,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qū)蒼梧路59號江蘇海洋大學文淵樓409室。
學校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督查,設立違法違紀行為舉報電話:0518-85895032,電子郵箱:jwjc@jou.edu.cn,接受師生及社會的監(jiān)督。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辦法如有與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為準。
(二)請考生隨時關注江蘇海洋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招生信息及各學院網站上發(fā)布的最新信息。
(三)本辦法由江蘇海洋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江蘇海洋大學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3月18日
2021江蘇海洋大學考研分數線(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一)復試分數線各學院的復試分數線,統(tǒng)一執(zhí)行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一區(qū)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各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或領域)復試原則上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江蘇海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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