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1-04-0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21年廣西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2021年廣西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內容如下,更多考研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或下載我們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眾號(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費考研資源可以領取,有各種考研問題,也可直接加我們網站上的研究生學姐微信,全程免費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爭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2021年廣西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4號)、《廣西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規(guī)定》(科大發(fā)〔2018〕19號)等文件要求,為加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監(jiān)督,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tǒng)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wěn)妥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二)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原則。
(三)堅持全面考查、綜合評價。在對考生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綜合對考生進行學業(yè)知識、專業(yè)能力素質、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等方面的考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四)推進信息公開,加強監(jiān)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
二、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統(tǒng)籌、指導和協(xié)調等工作,制定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各招生專業(yè)所在學院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組織復試錄取工作的實施,制定本學院各專業(yè)的研究生復試細則,組建命題工作小組和面試工作小組。
三、復試
(一)復試原則
1. 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1.2。
2. 在第一志愿考生數量不足的情況下,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上線考生原則上獲準參加復試。
3. 堅持復試標準,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除成績要求之外,各招生學院可根據培養(yǎng)需要提出進入復試的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規(guī)定。
(二)復試方式
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將使用統(tǒng)一復試軟件平臺,采取網絡遠程的方式進行。
(三)復試準備
1.研究生工作處應做好如下準備工作。
(1)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升對考生咨詢的服務能力。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2)在學校網絡中心協(xié)助下,組織網絡遠程復試工作中涉及軟件平臺的使用培訓工作。
(3)細化流程,制定操作指南,模擬演練,做好應急預案。
①細化復試環(huán)節(jié)全過程,制定考生端、面試考官端操作指南、實現無縫鏈接、閉環(huán)管理,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平穩(wěn)。
②有效組織、科學管理,充分借助模擬演練,完善復試流程、積累經驗,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制定應急預案。
2.招生學院應做好如下準備工作。
(1)制定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細則,細則中應對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調劑條件等進行詳細說明。
(2)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面試工作小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3)組建命題工作小組、面試工作小組,命題工作小組應由3-5名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人員組成;面試工作小組設組長1名,考官4名,秘書1名,因疫情防控的需要,有發(fā)燒或其他不適的人員都不能參加工作,因此面試工作小組還應另備機動人員。
(4)學校網絡中心提供技術支持,各學院另指定專人負責技術問題,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5月15日前組織復試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5)面試安排在學校標準化考場進行,主機采用講臺電腦和投影,每個面試工作小組需另準備一個外置攝像頭接入平臺視屏。此外,每個面試小組應另行準備一臺筆記本和攝像頭備用。復試時間確定后,面試工作小組秘書應提前向教務處借好教室,并提前到教室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
(6)各招生學院要加強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并提高復試人員運用相關軟硬件的能力,充分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參與復試工作的全體人員須簽訂保密責任書。
3.考生應做好如下準備工作。
(1)能夠采集音頻、視頻的設備(1臺電腦+1部手機或2部手機)和配件(電源、支架等)。
(2)良好的網絡環(huán)境。
(3)“雙機位”要求。“第一機位”采集考生音、視頻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機位”采集考生“第一機位”顯示器的音、視頻源(考生側后方)。
(4)環(huán)境簡潔、安靜、燈光明亮,無遮擋、無死角、無其他人員。
(5)必要文具,空白A4紙若干。
(6)資格審核材料原件
①初試準考證;
②有效身份證;
③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
④大學階段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⑤符合“復試照顧政策”和“專項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⑥未取得畢業(yè)證(須2020年9月15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考生需提供準考證,網絡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學生證。
⑦在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⑧考生認為能體現或證明本人學業(yè)水平、學術能力及所獲獎勵等的其他材料。
⑨個人簡歷。
(7)考生應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四)復試內容
各招生學科要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復試內容具體包括英語水平測試、專業(yè)課考核、綜合素質考核等三部分,應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復試滿分100分。
1.英語水平測試:滿分10分。
該部分主要考查考生英語聽力、口語水平??疾樾问接烧猩鷮W院自定,并在復試細則中說明。
2.專業(yè)課考核:滿分35-45分。
(1)考核形式可為筆試或口試,由招生學院自定,并在復試細則上說明。
(2)試題由招生學院組織命制,試題內容應與公布的考綱一致,題型可有所調整。
3.綜合素質考核:滿分45-55分。
(1)學科背景及科研創(chuàng)新潛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③對學術型碩士了解其科研成績,如已發(fā)表的論文、參與的科研活動及獲獎等;對專業(yè)型碩士側重了解考生的應用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
(2)思想政治素質及社會適應性
思想政治素質考核是保證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內容,并加強誠信評判。各學院要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huán)節(jié)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了解考生在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邏輯思維能力及個人素質
主要考察考生舉止、表達、禮儀、人文素養(yǎng)及心理健康狀況。
4.復試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考核方式為筆試,閉卷,考試時間2.5小時,考試內容應與公布的考綱相符,應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題型可有所調整。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日程初步安排。
1.5月20日零時調劑系統(tǒng)開通,12小時后,各學院可視生源情況決定是否關閉系統(tǒng)。系統(tǒng)關閉后,即應開始對系統(tǒng)內的調劑申請志愿進行整理和篩選,對符合復試要求的,盡快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中國研招網,https://yz.chsi.com.cn/)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復試通知。
2.具體的復試安排由各學院制定并通知考生。
3.面試時長不少于20分鐘,從正式進入面試計時。
(六)復試工作要求
1.加強考生資格審查
復試前各招生學院和研究生工作處對考生報名材料掃描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2.嚴肅考風考紀,加強誠信評判和作弊考生查處
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huán)節(jié)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考生考前須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各招生學院和研究生工作處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強化監(jiān)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加強復試工作巡視監(jiān)督,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投訴和舉報,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4.復試材料
各面試工作小組秘書應做好文字記錄,包括成績評定和評語等,各學科專業(yè)面試工作小組組長對復試結果審核后簽字確認。復試結束后1周內,各學院需將經學院面試工作小組組長、院分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的《廣西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記錄表》提交研究生工作處。
四、調劑
(一)調劑原則
1.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低于招生計劃數或復試后擬錄取考生未達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yè)方可接收調劑考生參加復試。
2.擇優(yōu)選擇、寧缺毋濫。
(二)調劑條件
1.初試成績須達到國家教育部統(tǒng)一規(guī)定的B區(qū)對應學科復試分數線。
2.申請調劑的專業(yè)應是相同或相近專業(yè),參加考試的對應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我校統(tǒng)考科目為:政治理論、統(tǒng)考英語、統(tǒng)考數學),專業(yè)課相同或相近。
3.我校接收調劑生以在規(guī)定時間前收到調劑考生在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上提交的調劑信息為準。
4.滿足國家文件規(guī)定的其它條件。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
(1)該專項僅接收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或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普通計劃考生的調劑申請。
(2)我校僅專業(yè)型碩士接收該專項計劃考生調劑。
(3)申請調劑考生其一志愿報考專業(yè)應與申請調入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申請調劑考生總分不低于申請調入專業(yè)國家B區(qū)復試分數線75%且單科不低于申請調入專業(yè)國家B區(qū)分數線80%。
(三) 調劑程序
1.發(fā)布缺額信息公告
我校根據招生計劃,結合國家B區(qū)復試分數線等情況,在我校研究生工作處官網(http://www.gxust.edu.cn/yjs/)和中國研招網發(fā)布各學科專業(yè)缺額信息公告。
2.考生申請調劑
所有申請我校各學科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提交調劑信息。
3.發(fā)送復試通知
調劑系統(tǒng)開通12小時后,各學科可視生源情況決定是否關閉系統(tǒng)。報名系統(tǒng)關閉后,各學科將對系統(tǒng)內的調劑申請志愿進行整理和篩選,對符合復試要求的,學院通過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復試通知??忌谑盏蕉绦盘嵝押?,須盡快登錄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確認同意參加復試,并按照復試通知要求與招生學院取得聯系。
4.取消復試資格
對于未在規(guī)定時間確認復試通知及已確認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復試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5.參加復試
復試具體時間以報考學院通知為準。具體復試要求按本辦法規(guī)定并參照學院復試細則執(zhí)行。
6.志愿解鎖
對未能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我校將視情況對其調劑志愿統(tǒng)一解鎖或由系統(tǒng)自動解鎖,志愿鎖定時間最長為36小時內,以便考生可繼續(xù)報考其他院校。若我校相關學科專業(yè)出現新的缺額,考生可重新報考。
6.注意事項
(1)因招生過程存在動態(tài)變化,我校個別學科專業(yè)可能會因為考生意愿變化、復試情況等產生新的缺額,考生應留意我校在研究生工作處官網和中國研招網發(fā)布的缺額信息公告,并及時進入系統(tǒng)提交調劑信息。
(2)考生應謹慎對待調劑志愿,并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向學院或學校表達個人復試意愿,對于接受復試后無故不參加復試的考生,我校將進行失信登記記錄,今后將不再受理該考生的任何報考及調劑申請。
五、擬錄取
(一)綜合成績計算
  
部分跨學科專業(yè)調劑考生初試成績的折算方式,由各學院根據招生學科專業(yè)要求制定,并在復試細則中說明。
(二)擬錄取程序
1.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各學院對復試的各類考生按綜合成績分別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研究生工作處。
2.待錄取通知
經復試合格并獲得我校擬錄取資格的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我校將通過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統(tǒng)一發(fā)送待錄取通知。
(1)一志愿考生無需進行網上確認,但已被我校發(fā)送擬錄取通知一志愿考生將不能在系統(tǒng)內進行調劑申請操作;
(2)所有調劑考生接到待錄取通知后應盡快按規(guī)定時間確認同意待錄取。對于未在規(guī)定時間確認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將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
3.擬錄取名單公示
復試后學院及時上報擬錄取人員名單,校研究生工作處初步審核后,在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如出現多批(次)復試,每批(次)成績、擬錄取名單分批排序、公示與公開。公示期間保持考生申訴渠道暢通。
4.擬錄取名單審核
經學校統(tǒng)一公示后,擬錄取名單需上報教育部審核,最終錄取結果將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名單為準。
5.取消擬錄取或入學資格
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取消擬錄取資格:
(1)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2)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
(3)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5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4)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且無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的,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考生體檢
考生需在確認待錄取后按照學校統(tǒng)一要求,提交近20日內(以確認待錄取日往前推)本人二級以上醫(yī)院的體檢報告。對考生的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2010]22號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其他
(一) 有直系親屬或直接利益關系人參加復試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二)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招生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于任何階段被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求刑事責任。
(四)需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必須于復試結果公示后2周內向我校研究生工作處提交申請,并填寫《保留入學資格審批表》。逾期不再受理。
八.其它未盡事宜,由校研究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廣西科技大學

添加廣西科技大學學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小站”,關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小站微信號輸入[廣西科技大學考研分數線、廣西科技大學報錄比、廣西科技大學考研群、廣西科技大學學姐微信、廣西科技大學考研真題、廣西科技大學專業(yè)目錄、廣西科技大學排名、廣西科技大學保研、廣西科技大學公眾號、廣西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廣西科技大學考研信息或資源。

廣西科技大學考研公眾號 考研派小站公眾號

本文來源:http://www.qiang-kai.com/guangxikejidaxue/kaoyanfushi_444091.html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