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農業(yè)大學植物保護學院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及要求

發(fā)布時間:2020-04-25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湖南農業(yè)大學植物保護學院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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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農業(yè)大學植物保護學院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及要求 正文

一、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參加全國統(tǒng)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各二級招生單位在不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據(jù)本單位、本學科的實際情況,進行二次劃線并確定具體的復試要求。
2.參加單獨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滿分為500分的學科(領域)初試總成績不低于260分,滿分=100分的考試科目單科成績不低于35分,滿分>100分的考試科目的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
3.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不接受調劑)
    初試總成績不低于150分(滿分為300分的按總成績不低于90分執(zhí)行)。
二、復試考生所需攜帶的材料(所需表格可在湖南農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碩士招生-相關下載http://yjszs.hunau.edu.cn/sszs/xgxz_1595/下載)
(一)應屆考生所需攜帶的材料
1. 本人準考證;
2.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 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4. 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5.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的,須咨詢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更正學籍注冊信息);
6.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憑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7. 湖南農業(yè)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綜合評價表,在復試時提交到所在學院。
8.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與所在單位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并在復試時提交到所在學院。
9.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須填寫“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經審批后,入學時提交到研究生院相關科室。
(二)往屆考生所需攜帶的材料
1. 本人準考證;
2.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 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書面學歷認證報告);
5. 湖南農業(yè)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綜合評價表,在復試時提交到所在學院。 
6.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與所在單位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并在復試時提交到所在學院。
7.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須填寫“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經審批后,入學時提交到研究生院相關科室。
(三)其它情況
1.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等)在復試時須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三、復試時間安排及程序
1. 3月23日,學校召開招生領導小組會議,審議《湖南農業(yè)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部署相關工作。
2.3月26日,學校公布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公布各招生學科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招生名額。
3.3月26日前,各二級招生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單位復試方案,確定本單位的復試標準、復試方式、復試程序、時間地點以及復試考生名單,于復試開始前三天進行公示并通知復試考生。
4.3月26日,各二級招生單位在完成一志愿考生的調整后確定生源缺額并在調劑系統(tǒng)公布。
5.4月1日,復試考生(含調劑考生)按要求參加學校組織的復試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到學院報到,領取復試具體辦法和安排。資格審查和報到統(tǒng)一安排在我校生命科學樓一樓大廳。
6.4月1日-2,復試考生進行體檢以及心理健康測試。
7.4月1-5日,各二級招生單位組織考生復試。
8.各二級招生單位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研招辦審核,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后按規(guī)定公示10個工作日。
9. 5月中上旬,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審定錄取名單,如不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10.學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四、調劑須知
(一)調劑程序
1.考生自行登錄碩士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無論通過何種形式聯(lián)系調劑單位的考生均須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 填寫調劑志愿)。
2.各二級招生單位審核申請材料,決定調劑考生名單后由研招辦發(fā)送調劑復試通知。
3.調劑考生復試完成后,各二級招生單位要盡早完成擬錄取工作,將擬錄取名單以學院為單位交到研究生院招生辦,由研招辦發(fā)送待錄取通知,考生在調劑系統(tǒng)中確認后方可離開學校。
4.調劑考生一般與第一志愿合格考生的復試工作同時進行。
(二)調劑條件
1.符合教育部和學校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以及申請調入專業(yè)在一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雙上線)。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yè)代碼前兩位一般應相同)。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一般應相同,統(tǒng)考科目少的一般不調入統(tǒng)考科目多的。
5.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農業(yè)機械化工程、農業(yè)水土工程、農業(yè)電氣化與自動化),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一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yè)與工程碩士生照顧專業(yè)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6.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可以接受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的調劑考生,但必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即: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生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7.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8.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碩可以調入專碩,專碩不可以調入學碩,全日制考生可以調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可以調入全日制。
五、復試監(jiān)督和復議
1. 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
    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2. 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學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學院(系)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3. 實行監(jiān)督巡視制度。
    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監(jiān)督。
4. 實行復議制度。
    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一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5.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1-84618111(研究生招生辦  12教406)
                             0731-84618683(校紀委監(jiān)察處 行政樓103)。
六、其他
1. 鑒于我校一志愿生源較充足,我校各專業(yè)原則上不接收破格復試申請。
2.復試費120元,由各二級招生單位代為收取。
3.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繳納復試費用。
湖南農業(yè)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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