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漢江大學考研復試方案

發(fā)布時間:2017-08-08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江漢大學 考研復試
2014年漢江大學考研復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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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漢江大學考研復試方案 正文

  為做好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2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立德樹人作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務。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推進研究生招生選拔制度改革,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專業(yè)興趣和素養(yǎng)等方面的考查;充分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機制,認真做好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人員、場地、設備、經費等。
  各招生學院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生源組織、復試命題與閱卷、面試組織、導師遴選、導師選報、預錄取工作等。
  三、學費標準以及獎助學金體系
  根據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3〕887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規(guī)〔2014〕11號) 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我校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生,按年度收取。
  我校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如下表)。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19號)文件精神,我校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設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yè)。凡被我校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可獲得學業(yè)獎學金,獎勵金額從8000到12000元不等。
序號 名稱 獲獎等級 獎勵金額(元/年) 獎勵比例
1 學業(yè)獎學金 一等 12000 10%
二等 10000 20%
三等 8000 70%
2 國家獎學金 —— 20000 ——
3 校長獎學金 —— 10000 ——
4 優(yōu)秀研究生標兵 —— 3000 2%
5 優(yōu)秀研究生干部 —— 2000 5%
6 公益活動先進個人 —— 1000 5%
7 文體活動優(yōu)秀獎 —— 1000 ——
8 科研創(chuàng)新成果獎 —— 100-100000 ——
9 優(yōu)秀研究生畢業(yè)生 —— 1000 10%
10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 6000 100%
11 研究生“三助”津貼 “助研” 3000 100%
“助教” 3000 10%
“助管” 3000 40%
12 特殊困難補助 —— 500-1000 ——
  四、劃線原則
  1. 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初試成績總分、單科分均達到《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A類考生分數要求(見下表)。
學科
門類
學科(專業(yè))名稱 總分 單科(滿分=100分) 單科(滿分>100分)
理學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285 38 57
工學 化學工程與技術 285 38 57
管理科學與工程
管理學 管理科學與工程 335 48 72
專業(yè)學位 化學工程 285 38 57
  2. 相關專業(yè)調劑原則:報考專業(yè)與我校招生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業(yè)務課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業(yè)務課考試科目參見我校發(fā)布的《江漢大學2014年研究生招生簡章》)。初試為學術型的考生可調劑到專業(yè)學位,反之不可。
  3. 破格復試說明: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yè)科目成績特別優(yōu)異或在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一志愿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專業(yè)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破格錄取要遵循三個原則,一是只能單破,不能雙破,是只能破格公共課(外語或政治),不破專業(yè)課。二是破格錄取人數不能超過總錄取人數的3%。三是對于專業(yè)成績特別優(yōu)秀,150分制的專業(yè)課成績達到130分以上的,或在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外語或政治成績可破格10分以內。申請參加破格復試的考生必須填寫《2014年湖北省碩士研究生擬破格復試考生申報表》(見附件1),并提供由2名具有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專家出具的推薦信,方可參加復試。
  五、復試細則
  (一)資格審查
  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 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江漢大學2014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審核表》(見附件2)、加蓋有效公章的原畢業(yè)院?;驒n案所在地開具的大學成績單復印件1張、本人一寸照片3張;
  2. 往屆考生還需提供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請統一復印在A4紙上,復印件右上角寫上姓名和準考證號;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報告未出,可提供該報告的申請表復印件),查詢方法見學信網(教育部學信中心網http://www.chsi.cn/)。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能參加復試。
  (二)時間安排
  1.集中復試時間
時間 地點 內容
4月11日 8:00-17:00 J16大廳 報到、資格審查
15:00-16:00
18:00-19:00
J10三樓 心理測試
導師選報
參觀校園
4月12日 7:00-8:00 校醫(yī)院 體質檢查(空腹)
8:20-9:00 J16 英語聽力測試
9:30-12:00 J16 專業(yè)課復試
13:00-13:30 J16B208 學校研究生政策介紹
14:00-17:00 J16 面試
口語測試
18:30-20:30 J16 數學、同等學力加試
  2.部分學院和專業(yè)二次復試時間
  4月15日和16日
  (三)復試內容
  研究生復試主要涵蓋以下內容: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1)了解考生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方面的考核;
  (2)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yǎng);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四)復試形式
  1.專業(yè)課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5小時,考試方式為閉卷。
  化學工程與技術一級學科復試科目為化學綜合,考試內容分為必選題和自選題,涉及無機化學、有機化學、化工原理、物理化學、生物化學、材料化學及邏輯等內容,考生可自由選擇其中任意一門的自選題,但不能與初試和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相同,否則成績無效。
  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復試科目為管理學綜合,考試內容分為必選題和自選題,涉及微觀經濟學、營銷學基礎、數學綜合、財務管理方法及邏輯等,考生可自由選擇其中一門自選題,但不能與初試和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相同,否則成績無效。
  調劑考生在初試科目中未設置數學的,調入化學工程專業(yè)學位,在上述測試的基礎上加試數學。
  同等學力考生,報考管理科學與工程的加試微觀經濟學、營銷學基礎,報考高分子化學與物理的加試高分子化學、分析化學。
  2.面試:第一部分是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100分;第二部分是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100分。時間合計不少于30分鐘。
  (五)體檢(含心理測試)
  由我校醫(yī)院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省招辦《關于做好湖北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鄂招辦[2014]1號)等相關文件,統一組織體檢。心理測試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統一組織。
  (六)成績計算
  1. 復試成績綜合各方面的考核結果按百分制評分。其中,專業(yè)考核筆試占30%,綜合素質和能力占50%,外國語聽說測試占20%。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各占50%作為錄取成績。
  3. 按照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復試成績合格,優(yōu)先錄取,并保證專業(yè)。
  4. 數學、同等學力的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有“加分項目”的考生須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6.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7. 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執(zhí)法監(jiān)察工作的通知》(教監(jiān)廳[2013]2號)文件精神,我校研究生復試工作堅持監(jiān)督與復議制度。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復試面試環(huán)節(jié)將進行全程錄像,影像資料存檔備查。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201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規(guī)定,準確、規(guī)范、充分、及時公開招生錄取信息,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天,并在公示期內接受考生的舉報和申訴,對舉報和申訴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舉報電話:84225801。 舉報郵箱:jw5804@jhun.edu.cn
  七、考生錄取確認
  考生在復試結束后,如果符合錄取條件,將收到我校的“待錄取通知”,擬錄取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待錄取狀態(tài)”,并協助辦理調閱初試試卷等手續(xù)。逾期不接受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八、復試收費
  我校根據省物價局核定,由校醫(yī)院統一收取體檢費35元。
  九、報到地址和聯系方式
  1.報到地址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三角湖路8號J16一樓大廳
  2.聯系電話
  各學院聯系方式參看《江漢大學2014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研究生處:027—84225960、87496709、84225310
 
江漢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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