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法學院導師:李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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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學法學院導師:李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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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學法學院導師:李鳳章 正文


  研究方向:民商法

  個人簡介:
  李鳳章:中共黨員、教授。文學學士、民商法學碩士、博士,主要研究興趣在于民法總論、土地法(財產法)、不動產登記法等,現(xiàn)致力于中國土地權利體系構建的法理論研究,研究方法強調“中國的問題.世界的眼光”,注重歷史、比較和實證考察。曾掛職擔任楊浦區(qū)房地資源局副局長(2008-2009),現(xiàn)任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學術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委員。

  主講課程:
  房地產法(本科)、民法總論.物權法(碩士)

  一、學歷及工作經歷:
  2000--2002年,山東聊城大學政法學院教師
  2002-2005年,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2005年----,上海大學法學院

  二、主要論著.科研項目及獲獎情況:
  (一)主要論著
  1.美國印第安部落土地所有權述評及其對中國的啟示,《法商研究》2011年第4期。
  2.通過空權利來反權利——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本質及其變革,《法制與社會發(fā)展》2010年第5期。2011年人大復印資料《民商法學》第1期全文轉載,法學文摘第1期摘載。中國法學創(chuàng)新網法學新論全文轉載。
  3.法律移植.移植什么?——以土地所有權的中國命運為中心,《法律科學》2009年第6期,《中國檢察官》2010年第1期“法學新論”摘要介紹。
  4.《公共利益:開放內容及其邊界》,《法制與社會發(fā)展》2008年第6期。《當代社科視野》2008年第12期摘載。
  5.《民法法典化與習慣缺失之憂》,《法制與社會發(fā)展》2005年第一期,人大復印資料2005年第6期全文轉載。
  6.《從事實到規(guī)范:物權法民意基礎的實證研究---以土地制度為中心》,《政法論壇》,2007年第3期。
  7.《不動產登記審查的簡化和分化》,《比較法研究》,2007年第3期。人大復印資料《民商法學》2007年等9期全文轉載。
  8.《論保護占有》,譯稿,《民商法論叢》第41卷,法律出版社。
  9.《不動產權利登記的效力及其限度》,《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7年第5期。
  10.土地所有權立法之反思——透過歷史的映照,《北方法學》,2009年第2期。
  11.穿行于權利與事實之間——占有本質的追問及其意義。《民法年刊》2010年,法律出版社。
  12.《闡釋:在制度和理念之間---關于物權行為合理性的若干思考》,《北方法學》,2007年第5期。
  13.《登記制度需要創(chuàng)新》,中國國土資源報2007年5月。
  14.《權利明晰.流轉自由—香港土地立法經驗對大陸的借鑒意義》,中國國土資源報2007年6月28日。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信息庫全文收錄。
  15.《征收什么?集體土地征收條例第一問》,《東方早報》2012.02.22;土地科學動態(tài)( 土地學會內參)2012年第3期全文轉載。
  16.《深圳土地改革的路線圖意義》, 《東方早報》2012.06.01,土地科學動態(tài)2012年第4期全文轉載。
  17.《地權保護是法治國家建設的有效路徑》,《東方早報》2011.12.31。
  18.《拆遷意見二稿:司法裁決不該大撤退》,《東方早報》社論2010.12.17。
  19.《英國土地登記法》,譯稿,《民商法律評論》第三卷。
  20.《成本負擔與中國權利登記制的建構》,《中國土地科學》,2006年第5期。
  21.《不動產登記權的法律規(guī)制》,《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6年第4期。
  22.《讓事實超越規(guī)范—關于法人登記和發(fā)人資格認定的若干思考》,《學術論壇》,2006年第6期。
  23.《違法合同的無效判定及其應用》,《人民司法》,2005年第10期。
  24.《自由不得拋棄原則》,《河南司法警官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
  25.《合伙:從主體性到主體化》,《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6年第6期。
  26.《不法給付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報理論版。2006年7月
  27.《國家所有權的解構和重構》,《山東社會科學》,2005年第3期。
  28.《房地單獨抵押的效力》,《中國土地》2004年第8期。
  29.《實質審查的缺陷與校正》,《法治論叢》2003年第6期
  30.《登記生效主義和登記對抗主義的比較研究》,貴州大學學報2004年第6期。
  31.《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價值分析和路徑選擇》,載《民商法律評論》第2卷,江平主編,方正出版社,2005年3月第一版。
  32.《擠出博弈和女性土地權益的保護》,《婦女研究論叢》,2005年第6期。
  33.《非婚同居中女性合法權益的保護》,《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3年第4期。
  34.《物權行為新探》,《河南大學學報》,2000年第3期。
  35.《危險責任及其立法模式研究》,載《民商法律評論》第2卷,江平主編,方正出版社。
  36.《權屬爭議抑或侵權糾紛》,《人民法院報》2004年12月12日。
  37.《從在家看黃碟事件談卑賤者的權利》,《南方都市報》2002年09月01日。
  38.《否定職業(yè)打假將扼殺維權民間團體》,《南方周末》,2002-08-01。
  39.《如何讓不法商家無利可圖》,《南方周末》,2001年8月31日。
  40.《建立土地身份檔案確保流轉規(guī)范有序——民法專家李鳳章談完善農村土地登記制度》,國土資源報2008年11月24日。
  41.《小產權房的違法認定要慎重》,勞動報,國研網全文收錄。
  42.《拒絕小產權房合法化讓誰得利?》,國土資源報2008.4月18日,后以內參報送國土資源部領導。
  43.《農村建設用地的制度變革及可能影響》,中國保險報,2008-10-22。
  44.《喚醒沉睡資本清除經濟“血栓”》,中國保險報2009-01-21。
  45.土地流轉應更多采取出租方式,《中國保險報》,2008-10-13。
  46.非公益不征收,要如何才可能?《東方早報》,2012年8月8日。
  47.土地財產權保護攸關政府信用,《東方早報》,2011年3月14日。
  48.停止出讓金實施物業(yè)稅改革,《東方早報》2009年12月17日。
  49.房屋征收不應遮蔽土地權利,東方早報,2010年2月2日。
  50.對重慶土地換戶籍的思考,東方早報,2010。
  (二)著作:
  1.《登記限度論》,法律出版社,2007年10月。
  2.《物業(yè)管理條例釋疑》,法制出版社,2003。
  3.《婚姻法司法解釋名家解讀》,法制出版社,2004。
  4.《民法總論原理規(guī)則與案例》,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年。
  5.《房地產法教程》主編,對外經貿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6.《一本書讀懂土地法》,與費雪合著,2011年中國法治出版社。
  7.合著《土地抵押融資的法律困境和制度創(chuàng)新》,立信會計出版社2012年11月版。
  (三)承擔課題:
  1.《集體土地所有權法律制度研究-基于歷史.比較和實證的考察》,上海哲社規(guī)劃課題,2008,負責人。
  2.《土地抵押融資的法律困境和制度創(chuàng)新》,上海市教委創(chuàng)新項目課題,2008,負責人。
  3.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法律制度研究——以小產權房問題及其解決為切入點。教育部規(guī)劃課題2012。負責人。
  4.他者的權利——城市建設規(guī)劃中的不確定性問題研究——以深圳違章建筑處理為中心。上海大學2012年085優(yōu)青項目。負責人。
  5.國土資源部.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若干規(guī)定》的調研起草。
  6.國土資源部.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不動產登記制度研究》。
  (四)獲獎情況:
  《登記限度論》獲中國政法大學第一屆博士論文優(yōu)秀獎。
  《物權法民意基礎的實證研究-以土地問題為中心》,獲上海市第九屆社科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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