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 正文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將201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復試工作原則
復試工作是保證錄取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各學院要進一步發(fā)揮復試的選拔作用,根據培養(yǎng)目標和學科特色,完善復試考核體系,切實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復試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復試組織管理
1.研究生復試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研究生部牽頭組織實施。
2.學校成立監(jiān)察小組,委派監(jiān)察員監(jiān)督檢查復試工作。
3.各學院成立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和專家等組成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制定學院復試細則。各專業(yè)(領域)可成立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且應為單數。各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對考生的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教師,在復試全過程中應予以回避。各學院(中心)應對復試小組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有關復試原則、政策和紀律的培訓,建立有效的監(jiān)督保證機制,以增強復試工作的公正、公平,確保復試質量。
三、資格審查
各學院負責查驗考生的相關證件:
1.往屆生:畢業(yè)證書原件(留存一份復印件)、身份證(留存一份復印件)。
2.應屆生:學生證原件(留存一份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公章,留存一份復印件),身份
證(留存一份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入學時補驗。
核對考生身份與報考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審查并填寫《沈陽大學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審查及復試情況記錄表》,審查人和學院復試工作小組負責人共同簽字。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學校將組織專人對擬錄取考生的學籍學歷信息做進一步核驗,如發(fā)現造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復試工作的安排與要求
1.筆試
筆試科目、參考用書必須與招生簡章公布的相一致。
專業(yè)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英語聽力考試時間為30分鐘,滿分為50分。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科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為每科3小時,滿分150分,不記入復試成績。
專業(yè)筆試及英語聽力考試地點由研究生部統(tǒng)一安排。專業(yè)筆試試題的命制由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安排專人負責,命題和評卷工作遵循初試專業(yè)試題的命制要求和規(guī)范。試題和答案在啟用前均為國家機密級材料,各學院要提高保密意識,加強對試題的命制、接收、保管、試卷及答案的保管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保密工作,專人負責,分工明確,責任明確,確保萬無一失。試題的印制工作由研究生部負責。專業(yè)筆試試卷評閱過程中應遵循初試專業(yè)試卷的評閱規(guī)則及要求,加強試卷的復核工作,強化閱卷質量。
2.綜合面試
每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同一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要統(tǒng)一;
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人數為單數),其中須安排1名外語口語能力強的教師,如缺乏相關外語教師,可由研究生部進行協(xié)調解決;
復試小組成員須當場評分,面試時專家復試小組秘書須認真填寫《沈陽大學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審查及復試情況記錄表》(研究生部統(tǒng)一發(fā)放),并做好要點內容的記錄。
必須對每位面試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善保存至考生畢業(yè)(不錄取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綜合面試總分200分,其中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分滿分為100分;外語口語測試滿分成績?yōu)?0分。
3.復試要求
初試成績合格考生由研究生部通知其參加復試。
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應將考生的面試情況、成績及上交的相關材料(大學成績單及科研成果、等級證書、榮譽證書復印件和其它材料)轉給學院,學院匯總考生的全部資格材料粘貼到《沈陽大學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審查及復試情況記錄表》中存檔備查。
考生在參加各種測試時學院均須查驗身份證。
收取復試考試費:美術學、項目管理及MBA專業(yè)收費標準為200元/生,其他專業(yè)復試收費標準為100元/生。復試結束后各院將復試費交至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統(tǒng)一交到學校計財處。復試費用于支付各學院面試費用,實行多不退少不補原則。
五、復試成績使用
1.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即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專業(yè)筆試成績低于60分,外語口語成績低于30分,外語聽力成績低于30分,專業(yè)綜合面試低于60分,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低于90分,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2.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實行累計量化的辦法,即初試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滿分300分)=每位考生總成績
(滿分800分)。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者,以及在教學、科研或與報考專業(yè)相關聯的社會實踐領域中表現卓越或做出突出貢獻者,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專業(yè)復試小組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4.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主干課程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校外調劑錄取
1.第一志愿報考外校的擬調劑到我校相關專業(yè)(領域)的考生,其成績不低于全國一區(qū)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同時須符合我校具體的調劑專業(yè)接收條件。
2.所有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登錄填寫調劑志愿。
七、其他有關事項
各學院應在本安排的基礎上,結合學科特點制定適合本學院實際情況的實施方案,于4月7日前報送研究生部備案。復試方案的內容應包括:
1.本學院(部)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進入復試考生(含調劑)的百分比;
3.復試考生報到及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4.面試的實施細則及地點;
5.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yè)背景要求;
6、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八、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職能部門全程監(jiān)督的制度。我校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參與到復試過程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
效監(jiān)督。
2.實行復試信息公布制度。要對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辦法等信息及時公布,充分發(fā)揮公眾監(jiān)督作用。
3.實行巡視制度。學校復試巡視小組將到各學院復試現場巡視,加強監(jiān)管。
4.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復試工作規(guī)章制度,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5.實行復議制度。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的爭議,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要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jiān)督渠道暢通。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如有考生提出疑問,應由本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及時答復,對于因爭議大而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招生領導小組可決定再次復試。
九、沈陽大學研究生部對本方案具有最終解釋權。
沈陽大學研究生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
沈陽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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