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理工大學地質工程,力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考研調劑信息
更新時間:2023-03-24T11:34:38 編輯:考研派調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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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省份:四川
學校名稱:成都理工大學
學院名稱:環(huán)境與土木工程學院
專業(yè)名稱:地質工程,力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專業(yè)類型:學碩/專碩
學習方式:全日制
招收人數(sh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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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要求信息:
2023成都理工大學地質工程,力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考研調劑信息:根據(jù)《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2023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安排如下:
一、復試形式和時間
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xiàn)場復試形式。
復試時間為3月28—29日。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按照有關要求參加復試。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予錄取。
請一志愿參加復試考生在3月25日12時之前實名制加QQ群:295347975。
二、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需本人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時間為3月27日9時至16時,提交地點為理化樓214辦公室。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材料者不得參加復試,并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一)基礎材料
1.本人手持身份證照片(身份證的個人頭像面)。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正反面)。
3.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準考證(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可下載)。
4.《成都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5.《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二)學籍學歷證明材料
6.應屆生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7.往屆生學歷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8.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9.自學考試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提供:自考準考證、注冊地自考辦打印加蓋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10.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
(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復試資格:
(1)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的照片與本人不相符者。
三、復試內容
復試分為兩個部分:專業(yè)筆試和面試。
(一)專業(yè)筆試
(1)專業(yè)筆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權重20%。
(2)專業(yè)筆試和加試科目,以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考試科目為準,均為閉卷考試方式。
(3)命題、制卷和評卷工作由學院負責。
(4)筆試科目(含加試)的選擇,考生須3月27日9時至16時在理化樓214辦公室進行登記,其中,加試科目,每科考試時間60分鐘,成績總分為100分,分數(shù)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二)面試
面試內容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100分,權重20%;專業(yè)綜合能力考核(可安排實踐環(huán)節(jié)的考核),滿分100分,權重60%。
面試題由考生在考前隨機抽取,復試組老師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
(三)復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0%)+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20%)+專業(yè)綜合能力考核(60%)。復試成績未達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調劑工作
(一)學院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yè)
地質工程(085703)、力學(080100)、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081800地下水科學與工程方向),具體的調劑計劃和要求待一志愿考生錄取結束后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統(tǒng)一公布。
(二)各學科專業(yè)接收考生調劑復試的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工學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yè)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9.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其它調劑要求。
(三)調劑要求
1.調劑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有關調劑工作規(guī)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yōu)遴選。
2.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否則無效。
3.收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3小時內回復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我院將取消已發(fā)送的復試通知。
五、復試考生紀律及要求
1.復試前考生需簽訂《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承諾書》??忌毚_保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與復試過程誠信。復試過程中不錄音、不錄像、不直播、不保存、不傳播復試相關內容。復試結束后,不將復試相關內容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發(fā)布或傳播。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2.復試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考生有違反復試要求或影響復試評分的行為,復試將立即停止。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單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組織學院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證件、檔案、資格以及必要的專業(yè)課筆試、面試和加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錄取工作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進行復試。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復試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加試科目,每科成績總分為100分,分數(shù)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考生總成績?yōu)槌踉嚦煽兣c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之和,計算公式為:(考生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60%+復試成績×40%=總成績。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xiàn)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ㄐ杼顚憽冻啥祭砉ご髮W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加分申請表》)。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條件,申請加分的考生需填寫《成都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加分申請表》,請于2023年3月27日16:00時前交至理化樓214辦公室研究生教務老師查鳳妹處。
(三)學院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先錄取報考第一志愿專業(yè)的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的原則,分專業(yè)(方向)按照考生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若考生的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復試成績仍并列時,取國家統(tǒng)考科目總成績高者。調劑考生根據(jù)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擇優(yōu)錄取。
(四)依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學院認為有必要時,經(jīng)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五)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在向四川省教育考試院上報學校擬錄取名單之前,其名額可由學院根據(jù)錄取規(guī)則遞補錄取。
七、體檢工作
體檢統(tǒng)一在擬錄取后進行,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所在高校的校醫(yī)院或二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體檢,并將體檢表原件(招生體檢,體檢表上必須有體檢結論和醫(yī)院蓋章)交給學院研究生教務老師查鳳妹處。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其它事項
(一)擬錄取名單由學院統(tǒng)一對外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未經(jīng)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二)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在錄取前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后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
(三)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檔案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轉至學校。定向就業(yè)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須簽訂由學校出具的定向就業(yè)合同。
(四)學院以網(wǎng)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fā)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復試費用
考生通過繳費平臺交納復試費,復試費120元/人,同等學力加試費80元/人。逾期不交費視為主動放棄復試。繳費方式參見《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繳費說明》。
九、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咨詢電話:028-84078874,
申訴電話:028-84078948,郵箱:zhongyibin08@cdut.edu.cn。
溫馨提示:
1、復試期間,考生應做好個人防護,當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2、復試期間校外考生可憑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學校。
一、復試形式和時間
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xiàn)場復試形式。
復試時間為3月28—29日。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按照有關要求參加復試。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予錄取。
請一志愿參加復試考生在3月25日12時之前實名制加QQ群:295347975。
二、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需本人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時間為3月27日9時至16時,提交地點為理化樓214辦公室。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材料者不得參加復試,并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一)基礎材料
1.本人手持身份證照片(身份證的個人頭像面)。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正反面)。
3.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準考證(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可下載)。
4.《成都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5.《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二)學籍學歷證明材料
6.應屆生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7.往屆生學歷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8.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9.自學考試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提供:自考準考證、注冊地自考辦打印加蓋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10.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
(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復試資格:
(1)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的照片與本人不相符者。
三、復試內容
復試分為兩個部分:專業(yè)筆試和面試。
(一)專業(yè)筆試
(1)專業(yè)筆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權重20%。
(2)專業(yè)筆試和加試科目,以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考試科目為準,均為閉卷考試方式。
(3)命題、制卷和評卷工作由學院負責。
(4)筆試科目(含加試)的選擇,考生須3月27日9時至16時在理化樓214辦公室進行登記,其中,加試科目,每科考試時間60分鐘,成績總分為100分,分數(shù)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二)面試
面試內容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100分,權重20%;專業(yè)綜合能力考核(可安排實踐環(huán)節(jié)的考核),滿分100分,權重60%。
面試題由考生在考前隨機抽取,復試組老師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
(三)復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0%)+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20%)+專業(yè)綜合能力考核(60%)。復試成績未達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調劑工作
(一)學院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yè)
地質工程(085703)、力學(080100)、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081800地下水科學與工程方向),具體的調劑計劃和要求待一志愿考生錄取結束后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統(tǒng)一公布。
(二)各學科專業(yè)接收考生調劑復試的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工學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yè)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9.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其它調劑要求。
(三)調劑要求
1.調劑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有關調劑工作規(guī)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yōu)遴選。
2.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否則無效。
3.收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3小時內回復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我院將取消已發(fā)送的復試通知。
五、復試考生紀律及要求
1.復試前考生需簽訂《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承諾書》??忌毚_保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與復試過程誠信。復試過程中不錄音、不錄像、不直播、不保存、不傳播復試相關內容。復試結束后,不將復試相關內容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發(fā)布或傳播。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2.復試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考生有違反復試要求或影響復試評分的行為,復試將立即停止。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單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組織學院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證件、檔案、資格以及必要的專業(yè)課筆試、面試和加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錄取工作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進行復試。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復試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加試科目,每科成績總分為100分,分數(shù)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考生總成績?yōu)槌踉嚦煽兣c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之和,計算公式為:(考生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60%+復試成績×40%=總成績。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xiàn)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ㄐ杼顚憽冻啥祭砉ご髮W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加分申請表》)。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條件,申請加分的考生需填寫《成都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加分申請表》,請于2023年3月27日16:00時前交至理化樓214辦公室研究生教務老師查鳳妹處。
(三)學院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先錄取報考第一志愿專業(yè)的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的原則,分專業(yè)(方向)按照考生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若考生的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復試成績仍并列時,取國家統(tǒng)考科目總成績高者。調劑考生根據(jù)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擇優(yōu)錄取。
(四)依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學院認為有必要時,經(jīng)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五)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在向四川省教育考試院上報學校擬錄取名單之前,其名額可由學院根據(jù)錄取規(guī)則遞補錄取。
七、體檢工作
體檢統(tǒng)一在擬錄取后進行,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所在高校的校醫(yī)院或二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體檢,并將體檢表原件(招生體檢,體檢表上必須有體檢結論和醫(yī)院蓋章)交給學院研究生教務老師查鳳妹處。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其它事項
(一)擬錄取名單由學院統(tǒng)一對外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未經(jīng)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二)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在錄取前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后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
(三)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檔案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轉至學校。定向就業(yè)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須簽訂由學校出具的定向就業(yè)合同。
(四)學院以網(wǎng)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fā)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復試費用
考生通過繳費平臺交納復試費,復試費120元/人,同等學力加試費80元/人。逾期不交費視為主動放棄復試。繳費方式參見《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繳費說明》。
九、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咨詢電話:028-84078874,
申訴電話:028-84078948,郵箱:zhongyibin08@cdut.edu.cn。
溫馨提示:
1、復試期間,考生應做好個人防護,當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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