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昌吉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1-04-0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21年昌吉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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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昌吉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昌吉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
    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2號)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tǒng)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我院結合實際情況,統(tǒng)籌兼顧、嚴格管理,原則上采取網絡遠程形式進行復試,現將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昌吉學院2021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和院長擔任。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疫情防控和復試工作(工作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物理系、化學與應用化學系、數學系、中文系四個招生系院分別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組長由各系負責研究生工作的系領導擔任。工作小組與研招辦配合,全面負責本系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jiān)督,各系工作小組名單及職責分工報學院研究生處備案(工作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且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老師和工作人員均簽訂保密協(xié)議。
    (三)各招生系院成立專業(yè)復試小組(原則上不少于5人),具體負責制定各專業(yè)的復試實施細則和工作流程,實施復試考核工作,各專業(yè)復試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需提前報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施行。各系專業(yè)復試小組名單需提前報學院研究生處備案(工作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且所有專業(yè)復試小組成員須簽訂保密協(xié)議。
    (四)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在做好復試錄取工作的同時,全面負責復試疫情防控工作。各系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需制定復試防疫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并應有專人負責防疫消殺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為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招生系院與學院疫情防控專班對接,明確復試場地消殺及人員防疫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場地安排、衛(wèi)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按照復試防疫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的要求,各招生系院防疫消殺專干在每批次復試開始前,需提前做好復試場所的消殺工作。參加復試的面試專家及相關工作人員應持7日內核酸檢測報告、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報學院保衛(wèi)處辦理入校手續(xù)。防疫消殺專干需嚴格檢查進入面試場所所有人員的相關證件,并測量體溫登記后,方可允許進入。面試專家就坐間隔不少于1米,需全程佩戴口罩,應確保人員和場所的安全。
    各招生系院應在復試開始前與學院網絡中心對接,確保網絡通暢安全,并提前對網絡復試各環(huán)節(jié)進行演練,確保線上復試順利有序開展。
    (二)公平性。學院將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區(qū)的要求,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guī)范管理,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三)科學性。根據網絡遠程復試的要求,各招生系院結合各專業(yè)特點和辦學特色,復試中除對考生基本情況進行面試外,應重點對原復試筆試科目進行考查,可設計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考查學生的專業(yè)水平和綜合素養(yǎng)??赏ㄟ^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確保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一志愿考生達到國家確定的二類地區(qū)初試成績分數線,可進入復試環(huán)節(jié)。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一志愿考生,必須是畢業(yè)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yè)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此類考生需提供戶籍及相關定向就業(yè)材料,并達到國家公布的初試成績要求,經研究生處審核后,方可進入復試環(huán)節(jié)。
    2.復試比例
    學院各招生專業(yè)(方向)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大于招生計劃120%者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控制在120%-150%之間。上線人數不足120%的專業(yè)按實際上線人數安排復試。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復試資格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開始前兩天將相關證件掃描件及照片等材料以“姓名+考號+報考專業(yè)”命名、打包壓縮,發(fā)送到指定郵箱,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未經資格審查擅自參加復試者,復試成績無效??忌毥或瀸彶榈淖C件如下:
    (1)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需清晰正臉手持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分別拍照(照片為JPG格式,5M以內);
    (2)往屆畢業(yè)生需清晰正臉手持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分別拍照(照片為JPG格式,5M以內);
    (3)以上所有相關證件掃描件。
    (4)下載并手寫簽名《誠信復試承諾書》,提供掃描件,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2.加分資格
    有如下情況的考生可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經核實后享受加分: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根據教育部及自治區(qū)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學院各招生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學院對今年的研究生復試形式與內容作如下安排:
    1.復試方式
    為確保安全,今年我校研究生復試全部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并統(tǒng)一采用“釘釘視頻會議平臺”,考生需提前下載相關軟件,各招生系院需提前通知考生復試時間,并提前與考生連線調試設備,且說明考試紀律及要求。
    2.復試內容及辦法
    復試內容包括綜合素質面試和專業(yè)課線上考查兩部分。
    (1)考生需提前準備一段2分鐘的自我介紹視頻錄制資料(視頻格式為MP4,50MB以內),以“姓名+考號+報考專業(yè)”命名、打包壓縮,復試開始前兩天發(fā)送到指定郵箱。
    (2)綜合素質面試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養(yǎng)、心理素質、專業(yè)基礎能力及外語應用能力等(各招生系院須指定專人加強對考生進行政治審查和心理測試),賦分采用百分制,面試時長不少于10分鐘。
    (3)專業(yè)課線上考查采用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方式,以綜合性開放性試題為主,旨在考查考生的學科知識及專業(yè)水平,賦分按科目采用百分制,考查時長不少于20分鐘。
    (4)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上述復試內容外,還須加試專業(yè)課線上考查。加試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成績須合格。
    (5)各招生系院在復試環(huán)節(jié),可自主確定外語聽力以及口語測試形式,明確分值、作為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的一部分計入復試總成績,不單獨列項計分。
    (6)為保證復試的客觀公正、公開透明,復試過程將全程錄音錄像。
    (7)復試專業(yè)課線上考查內容
    序號專業(yè)(方向)復試科目同等學力加試科目
    1材料與化工1.專業(yè)英語1.功能材料(材料方向)
    2.材料研究方法(材料方向)
    2.材料分析測試方法或物理化學3.化學反應工程(化工方向)
    4.化工熱力學(化工方向)
    2學科教學(語文)1.文學綜合1.古代文學
    2.語言綜合2.寫作
    3學科教學(數學)1.高等數學1.數學分析
    2.線性代數2.高等代數
    (四)復試具體安排
    序號專業(yè)(方向)一志愿擬復試時間調劑考生擬復試時間
    1學科教學(語文)3月29-4月2日第一批:4月6日
    第二批:4月10日
    2學科教學(數學)3月29-4月2日第一批:4月6日
    第二批:4月10日
    3材料與化工3月29-4月2日第一批:4月6日
    第二批:4月10日
    具體復試時間以系(院)通知為準。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招生系院在復試時應安排專人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況,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體檢
    學院依據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結合招生專業(yè)實際情況,制定體檢內容及要求。
    根據防疫工作的要求,為保證安全,考生需在擬錄取公示后7日內提供當地三甲醫(yī)院體檢報告,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調劑
    (一)基本要求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學院接收符合二類地區(qū)初試分數線要求,且一志愿報考專業(yè)與我院所招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的考生進行調劑。
    (二)調劑辦法
    各招生專業(yè)(方向)在優(yōu)先保證第一志愿合格生源錄取的基礎上,結合調劑基本要求與調劑工作實際,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各接收調劑的招生系院可在學校制定的調劑基本要求及調劑名單遴選原則的基礎上,自行設定非歧視性的附加條件。
    我校調劑工作均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不接受系統(tǒng)外的任何申請。具體缺額信息將通過調劑系統(tǒng)發(fā)布。
    五、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為500分,復試成績由綜合素質面試和兩門專業(yè)課線上考查組成,各100分,總分300分。初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62.5%,復試成績占37.5%。同等學力科目不計分,但需合格。具體核算方式見下表:
    初試成績(500分)復試成績(300分)總成績權重比
    統(tǒng)考
    科目1統(tǒng)考
    科目2專業(yè)
    課1專業(yè)
    課2面試專業(yè)
    課1專業(yè)
    課2初試
    +復試初試62.5%
    復試37.5%
    100100150150100100100800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各招生系院在復試結束后,要將考生的復試成績匯總至研究生處,由研究生處按照專業(yè)(方向)計算考生總成績和排名上報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原則上先錄取一志愿上線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若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三)擬錄取名單公示
    經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的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正常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未經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四)其他方面要求
    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各招生系院協(xié)助研究生處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復試錄取工作;復試成績由專業(yè)復試小組組長簽字生效后報送研究生處。專業(yè)復試小組及參與復試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相關保密制度并簽署保密協(xié)議,復試工作中發(fā)生泄題、漏題或其他疏漏,將視情況進行責任追究。
    (二)監(jiān)督制度
    根據教育部、自治區(qū)教育考試院的要求,成立昌吉學院2020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監(jiān)督和檢查。監(jiān)督學校對復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復試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公示,受理考生舉報,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監(jiān)督復試招生錄取全過程,保證招生程序公開透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主任:何山紀檢委副書記、保衛(wèi)處處長
    成員:陳芳研究生培養(yǎng)辦公室主任
    陳薇紀檢委干事
    (三)信息公開
    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和擬錄取名單等招生信息統(tǒng)一由“昌吉學院官網www.cjc.edu.cn”發(fā)布,一志愿上線考生第一批復試名單將于5月12日公布,調劑考生信息根據考生填報調劑情況于復試前及時公布,復試結束后確定本批次擬錄取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咨詢電話:0994-2327739郵箱:yjsc@cjc.edu.cn
    咨詢部門:昌吉學院研究生處
    通訊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紀大道南段9號,831100
    申訴電話:0994-2354053郵箱:jjw@cjc.edu.cn
    申訴部門:昌吉學院紀檢委
    通訊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紀大道南段9號,831100
    (四)復議制度
    考生在復試過程中對考試內容、考試成績等有異議,可向學院研究生處提出書面復議申請,研究生處根據考生提出的異議,在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的監(jiān)督下,協(xié)同相關招生系院對考生異議進行復核,并作出書面結論,提請學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同意后,反饋至考生。如考生異議確屬事實,應及時進行改正,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昌吉學院
    2021年3月28日
昌吉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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