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商業(yè)大學法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發(fā)布時間:2024-05-08 編輯:考研派小莉
哈爾濱商業(yè)大學法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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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商業(yè)大學法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正文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哈爾濱商業(yè)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規(guī)范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wěn)有序,結合我校、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嚴格規(guī)范組織復試工作,嚴格規(guī)范開展調劑工作的原則。法學院根據學校方案、法學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2024年研究生一志愿復試采取現場復試形式。
(二)在學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考試工作督查組領導下,成立法學院2024年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積極優(yōu)化考生服務,提前發(fā)布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辦法,及時、準確為考生解讀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本單位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辦法的相關內容和要求,嚴格執(zhí)行復試工作程序,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考前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過程恪守誠信。法學院復試采取考前“兩識別”“四對比”、考中“一平臺”“三隨機”等方式加強過程監(jiān)督,嚴肅考風考紀、嚴防作弊,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考試招生違規(guī)違紀行為,嚴格復試過程管理,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四)加強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在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下,成立法學院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小組,制定《法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組織模擬演練。
二、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一)復試形式
2024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復試采取現場復試形式
(二)復試分數線劃定
1.第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符合2024年報考專業(yè)在一區(qū)(A類)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一志愿上線生源充足的,要進行差額復試。學院在各招生專業(yè)達到國家線的基礎上,結合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劃定復試分數線,差額比例為120%,確定復試名單。
2.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報考學院(學科)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學院(學科)報研究生學院審定。
3.報考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分數線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2024年國家計劃確定后,由考生向法學院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學院報研究生學院審定、備案。
(三)復試時間主會場地點
法學院2024年研究生一志愿復試時間為2024年3月28-29日,具體時間以最終通知為準。
復試主會場為哈爾濱商業(yè)大學教學主樓4樓,具體地點以最終通知為準。
(四)復試程序
1.復試資格審查
學院(學科)組織專人在復試前確認參加復試考生身份、身體健康狀況等事項,對參加復試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嚴格審查。
(1)考前要對考生“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比對身份證照片、準考證照片,留存考生近期照片截圖。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全過程恪守誠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關科目考試未全部結束前泄露考題信息。
(2)審查和存檔材料包括準考證、身份證、非應屆生須提交學歷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須提交學生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畢業(yè)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進行學歷或學籍認證。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fā)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各學科專業(yè)對學術方面的特殊要求須按照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各學科專業(yè)公布內容進行審查。
2.復試實施
復試過程保障復試工作安全、公平進行,實行三隨機復試即“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每位復試專家組成員獨立評分。每名考生復試全過程同步錄音錄像留存?zhèn)洳椤?/div>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三個部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yè)能力考核80分,外語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復試試題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一)專業(yè)能力考核內容
1.大學階段學習基本情況,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
2.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yè))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本專業(yè)領域研究工作潛在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3.其他專業(yè)技能或資格、科研情況等。
(二)外語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聽說能力,包括語言準確性和規(guī)范性、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言行舉止、表達和禮儀等人文素養(yǎng);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況;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加試兩科專業(yè)知識考核,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兩科成績單獨記分,不計入復試成績。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四、錄取工作
(一)不予錄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div>
1.復試期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guī)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擬錄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擬錄?。?/div>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復試內容中任一部分成績低于及格線(專業(yè)能力考核滿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48分。外語能力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
(3)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4)未在規(guī)定時間按要求完成復試考核內容;
(5)面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復試專家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考生擬錄取后沒有按規(guī)定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擬錄取名單
法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人數不超過學校規(guī)定的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法學院將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定后對擬錄取考生統(tǒng)一進行公示。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擬錄取考生須在公示期間向我校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嚴肅紀律
所有參與復試的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本年度錄取考生在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體檢工作
考生的體檢在擬錄取后由學校另行安排。
六、本辦法由法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為準。
法學院咨詢電話:0451-84892047,13074511959司老師?????
研究生學院咨詢電話:0451-84892021,郵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學院監(jiān)督、舉報郵箱:hsdyzbzs@163.com;
學校督查組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51-84865256,郵箱:hashangdajiwei@126.com。
接待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10-11:30,下午13:30-16:30
哈爾濱商業(yè)大學法學院
2024年3月21日
哈爾濱商業(yè)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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