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師范大學訴訟法學考研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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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師范大學民事訴訟法學專業(yè)研究生考研考試大綱
考試目標:1、系統(tǒng)掌握民事訴訟法學的基礎知識、基本概念、基本理論。
2、理解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基本任務、和相鄰部門法的關系。
3、能運用民事訴訟法學的理論和民事訴訟法知識分析和解決社會生活中的的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編 總則
第1章 緒論
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律關系及民事訴訟法與鄰近法律部門的關系。
第2章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的概念、意義;明確各項基本原則的內容;重點掌握訴訟權利平等的原則、法院調解原則、辯論原則和處分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3章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
民事訴訟法基本制度的概念、意義;重點掌握合議制度、公開審判制度、回避制度、兩審終審制度、陪審制度的內容及其適用。
第4章 訴權與訴
訴權的概念、意義;訴的概念、構成、分類;訴的標的、變動;反訴。
第5章 主管與管轄
人民法院主管的概念與意義;人民法院主管范圍以及和其他國家機關、社會組織處理爭議的關系;管轄的概念、原則、分類;級別管轄、地域管轄、裁定管轄、管轄權異議。
第6章 審判組織
獨任制法庭、合議制法庭。
第7章 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
當事人概念、當事人的認定;當事人主體資格;共同訴訟人、訴訟代表人、訴訟第三人;訴訟代理人概念、特征;法定訴訟代理人、委托訴訟代理人。
第8章 民事訴訟證據
民事訴訟證據、證據材料的概念、構成要件;民事訴訟證據的證據能力、證明力;民事訴訟證據在理論上的分類、民事訴訟證據法定種類;證據保全。
第9章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
證明對象的概念、范圍、無需證明的事實;證明責任及其分配標準、證明責任倒置、推定、間接反證;證明標準的概念、作用、客觀真實和法律真實、民事訴訟證明標準的選擇與確定;證明過程的含義、證據收集與提供、質證、認證。
第10章 法院調解與當事人和解
法院調解的概念和性質、原則、程序、效力;當事人和解的概念以及與法院調解、審判的關系。
第11章 訴訟保障制度
期間的概念、種類、計算與剔除、耽誤與補救、期日;送達的概念、方式、效力、送達回證;保全的概念、適用范圍、使用前提、對象、程序、救濟;先于執(zhí)行的概念、適用范圍、使用條件、程序、救濟;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的概念、性質、種類及其適用、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構成及類別。
第12章 訴訟費用與司法救助
訴訟費用的概念與意義、征收訴訟費用的原則、交納范圍、標準、管理與監(jiān)督;司法救助的概念、意義、適用對象與具體適用、司法救助的程序。
第二編 審判程序
第13章 第一審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概念與特征;起訴與受理;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撤訴與缺席判決;訴訟中止與訴訟終結。
第14章 簡易程序
簡易程序的概念、特點及分類;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小額訴訟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第15章民事訴訟中的裁判
裁判的含義;判決、裁定、決定、命令的區(qū)別;民事判決的概念、種類、內容、補正、效力、既判力;民事裁定的概念、適用范圍、效力;民事決定的含義、適用范圍、效力。
第16章 第二審程序
第二審程序的概念和意義;上訴的提起與受理;上訴案件的審理;上訴案件的裁判。
第17章 特別程序
特別程序的概念與特點;特別程序的適用范圍;選民資格案件的概念、意義、審理程序;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的含義、審理;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的概念、意義、審判、判決的撤銷;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的概念、意義、審判、撤銷;確認調解協(xié)議案件的概念、意義、效力;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概念和審理。
第18章 審判監(jiān)督程序
審判監(jiān)督程序的含義和意義;再審程序概念以及和第二審程序的關系;當事人申請再審;人民法院決定再審;人民檢察院抗訴提起再審;再審案件的審判。
第19章 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
督促程序概念、支付令、申請支付令程序、債務人對支付令異議;公示催告的含義、公示催告程序、除權判決。
第三編 執(zhí)行程序
第20章 民事執(zhí)行總論
民事執(zhí)行的概念、分類、執(zhí)行行為、基本原則;民事執(zhí)行的執(zhí)行主體和執(zhí)行標的;民事執(zhí)行的執(zhí)行依據和執(zhí)行管轄;民事執(zhí)行的執(zhí)行程序;民事執(zhí)行的執(zhí)行競合;民事執(zhí)行的委托執(zhí)行和協(xié)助執(zhí)行;對妨害民事執(zhí)行的強制措施的特別規(guī)定;民事執(zhí)行的執(zhí)行救濟及其救濟程序、執(zhí)行回轉。
第21章 民事執(zhí)行分論
執(zhí)行措施的概念和分類;金錢債權的執(zhí)行;非金錢債權的執(zhí)行。
第四編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
第22章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
涉外民事訴訟和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概念;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一般原則;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管轄;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期間、送達;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保全;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司法協(xié)助。
第23章 涉港澳臺民事訴訟程序
涉港澳臺民事訴訟程序含義;涉港澳臺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涉港澳臺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guī)定;大陸與臺灣地區(qū)的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內地與香港特備行政區(qū)的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的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
2021湖南師范大學民事訴訟法學專業(yè)研究生考研參考書目
主要參考書江偉主編:《民事訴訟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第5版。
湖南師范大學訴訟法學2020年研究生錄取分數線
湖南師范大學訴訟法學030106考研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yè)信息
- 所屬院校:湖南師范大學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屬學院:法學院
-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3]法學
-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01]法學
專業(yè)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 01程序法基本理論 02民事訴訟法學 03刑事訴訟法學 04行政程序法與行政訴訟法 |
|
招生人數: | ||
考試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或202俄語 或203日語 或244德語 ③701法學綜合課1(含法理學、民法學) ④802法學綜合課3(含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 |
|
備 注: | 復試筆試科目: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 ①憲法學 ②刑事訴訟法 |
2016年湖南師范大學訴訟法學考研分數線
2021湖南師范大學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生考試大綱
湖南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自命題考試大綱考試科目代碼:[801] 考試科目名稱:民事訴訟法學
考試目標:
1、系統(tǒng)掌握民事訴訟法學的基礎知識、基本概念、基本理論。
2、理解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基本任務、和相鄰部門法的關系。
3、能運用民事訴訟法學的理論和民事訴訟法知識分析和解決社會生活中的的問題。
考試內容:
第一編 總則
第1章 緒論
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律關系及民事訴訟法與鄰近法律部門的關系。
第2章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的概念、意義;明確各項基本原則的內容;重點掌握訴訟權利平等的原則、法院調解原則、辯論原則和處分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3章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
民事訴訟法基本制度的概念、意義;重點掌握合議制度、公開審判制度、回避制度、兩審終審制度、陪審制度的內容及其適用。
第4章 訴權與訴
訴權的概念、意義;訴的概念、構成、分類;訴的標的、變動;反訴。
第5章 主管與管轄
人民法院主管的概念與意義;人民法院主管范圍以及和其他國家機關、社會組織處理爭議的關系;管轄的概念、原則、分類;級別管轄、地域管轄、裁定管轄、管轄權異議。
第6章 審判組織
獨任制法庭、合議制法庭。
第7章 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
當事人概念、當事人的認定;當事人主體資格;共同訴訟人、訴訟代表人、訴訟第三人;訴訟代理人概念、特征;法定訴訟代理人、委托訴訟代理人。
第8章 民事訴訟證據
民事訴訟證據、證據材料的概念、構成要件;民事訴訟證據的證據能力、證明力;民事訴訟證據在理論上的分類、民事訴訟證據法定種類;證據保全。
第9章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
證明對象的概念、范圍、無需證明的事實;證明責任及其分配標準、證明責任倒置、推定、間接反證;證明標準的概念、作用、客觀真實和法律真實、民事訴訟證明標準的選擇與確定;證明過程的含義、證據收集與提供、質證、認證。
第10章 法院調解與當事人和解
法院調解的概念和性質、原則、程序、效力;當事人和解的概念以及與法院調解、審判的關系。
第11章 訴訟保障制度
期間的概念、種類、計算與剔除、耽誤與補救、期日;送達的概念、方式、效力、送達回證;保全的概念、適用范圍、使用前提、對象、程序、救濟;先于執(zhí)行的概念、適用范圍、使用條件、程序、救濟;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的概念、性質、種類及其適用、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構成及類別。
第12章 訴訟費用與司法救助
訴訟費用的概念與意義、征收訴訟費用的原則、交納范圍、標準、管理與監(jiān)督;司法救助的概念、意義、適用對象與具體適用、司法救助的程序。
第二編 審判程序
第13章 第一審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概念與特征;起訴與受理;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撤訴與缺席判決;訴訟中止與訴訟終結。
第14章 簡易程序
簡易程序的概念、特點及分類;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小額訴訟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第15章民事訴訟中的裁判
裁判的含義;判決、裁定、決定、命令的區(qū)別;民事判決的概念、種類、內容、補正、效力、既判力;民事裁定的概念、適用范圍、效力;民事決定的含義、適用范圍、效力。
第16章 第二審程序
第二審程序的概念和意義;上訴的提起與受理;上訴案件的審理;上訴案件的裁判。
第17章 特別程序
特別程序的概念與特點;特別程序的適用范圍;選民資格案件的概念、意義、審理程序;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的含義、審理;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的概念、意義、審判、判決的撤銷;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的概念、意義、審判、撤銷;確認調解協(xié)議案件的概念、意義、效力;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概念和審理。
第18章 審判監(jiān)督程序
審判監(jiān)督程序的含義和意義;再審程序概念以及和第二審程序的關系;當事人申請再審;人民法院決定再審;人民檢察院抗訴提起再審;再審案件的審判。
第19章 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
督促程序概念、支付令、申請支付令程序、債務人對支付令異議;公示催告的含義、公示催告程序、除權判決。
第三編 執(zhí)行程序
第20章 民事執(zhí)行總論
民事執(zhí)行的概念、分類、執(zhí)行行為、基本原則;民事執(zhí)行的執(zhí)行主體和執(zhí)行標的;民事執(zhí)行的執(zhí)行依據和執(zhí)行管轄;民事執(zhí)行的執(zhí)行程序;民事執(zhí)行的執(zhí)行競合;民事執(zhí)行的委托執(zhí)行和協(xié)助執(zhí)行;對妨害民事執(zhí)行的強制措施的特別規(guī)定;民事執(zhí)行的執(zhí)行救濟及其救濟程序、執(zhí)行回轉。
第21章 民事執(zhí)行分論
執(zhí)行措施的概念和分類;金錢債權的執(zhí)行;非金錢債權的執(zhí)行。
第四編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
第22章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
涉外民事訴訟和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概念;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一般原則;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管轄;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期間、送達;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保全;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司法協(xié)助。
第23章 涉港澳臺民事訴訟程序
涉港澳臺民事訴訟程序含義;涉港澳臺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涉港澳臺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guī)定;大陸與臺灣地區(qū)的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內地與香港特備行政區(qū)的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的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
三、主要參考書
江偉主編:《民事訴訟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第5版。
訴訟法學考研院校
專業(yè)名稱:訴訟法學 專業(yè)代碼:030106 門類/類別:法學 學科/類別:法學開設專業(yè)院校:
北京師范大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工商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 南開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河北大學 河北師范大學 燕山大學 太原科技大學 山西大學 沈陽師范大學 遼寧大學 沈陽工業(yè)大學 延邊大學 吉林大學 黑龍江大學 上海政法學院 上海社會科學院 上海海事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揚州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工業(yè)大學 南京財經大學 南京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寧波大學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大學 浙江工業(yè)大學 安徽大學 廈門大學 江西財經大學 江西理工大學 煙臺大學 山東大學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鄭州大學 河南大學 武漢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大學 湘潭大學 廣東財經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廣西大學 海南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民族大學 四川大學 貴州師范大學 貴州民族大學 云南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 甘肅政法學院 青海民族大學 寧夏大學專業(yè)解析:
1、研究方向:訴訟法學的研究方向主要有:01民事訴訟法學 02仲裁法學
03民事執(zhí)行法學 04刑事訴訟法學 05刑事偵查學 06司法鑒定學。
(注:各大院校的研究方向有所不同,以中國政法大學為例)
2、培養(yǎng)目標:
本專業(yè)要求學生掌握比較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訴訟法學知識;熟悉網絡訴訟、網絡信息司法認證、電子證據等專業(yè)領域的法學知識和技術;較為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能閱讀本專業(yè)的外文資料;能獨立進行訴訟法學科研工作;畢業(yè)后能勝任訴訟法學教學、科學研究特別是與信息網絡有關的證據和訴訟法學理論研究、以及相關的立法、司法等實務工作;具備獨立從事訴訟法學理論研究以及擔任訴訟法學理論教學、國家立法、司法工作及相關法律實踐工作的能力。
此專業(yè)大學排名:
0301 法學本一級學科中,全國具有“博士授權”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參評38 所;部分具有“碩士授權”的高校 也參加了評估;參評高校共計 144 所(注:評估結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學校代碼排列)。
序號 | 學校代碼 | 學校名稱 | 評選結果 |
1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A+ |
2 | 10053 | 中國政法大學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學 | A |
4 | 10003 | 清華大學 | A |
5 | 10276 | 華東政法大學 | A |
6 | 10486 | 武漢大學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學 | A |
8 | 10036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學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學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學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學 | A- |
13 | 10384 | 廈門大學 | A- |
14 | 10520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A- |
15 | 10611 | 重慶大學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學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B+ |
18 | 10027 | 北京師范大學 | B+ |
19 | 10055 | 南開大學 | B+ |
20 | 10140 | 遼寧大學 | B+ |
21 | 10246 | 復旦大學 | B+ |
22 | 10285 | 蘇州大學 | B+ |
23 | 10319 | 南京師范大學 | B+ |
24 | 10422 | 山東大學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學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學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學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學 | B+ |
29 | 10034 | 中央財經大學 | B |
30 | 10041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B |
31 | 10151 | 大連海事大學 | B |
32 | 10212 | 黑龍江大學 | B |
33 | 10247 | 同濟大學 | B |
34 | 10272 | 上海財經大學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學 | B |
36 | 10421 | 江西財經大學 | B |
37 | 10423 | 中國海洋大學 | B |
38 | 10459 | 鄭州大學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學 | B |
40 | 10542 | 湖南師范大學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學 | B |
42 | 10651 | 西南財經大學 | B |
43 | 11066 | 煙臺大學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學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學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學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學 | B- |
48 | 10487 | 華中科技大學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學 | B- |
50 | 10561 | 華南理工大學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學 | B- |
52 | 10592 | 廣東財經大學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學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學 | B- |
55 | 10730 | 蘭州大學 | B- |
56 | 11406 | 甘肅政法學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學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學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學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學 | C+ |
62 | 10126 | 內蒙古大學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學 | C+ |
64 | 10273 |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學 | C+ |
66 | 10385 | 華僑大學 | C+ |
67 | 10511 | 華中師范大學 | C+ |
68 | 10657 | 貴州大學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學 | C+ |
70 | 11078 | 廣州大學 | C+ |
71 | 11646 | 寧波大學 | C+ |
72 | 11846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學 | C |
74 | 10028 | 首都師范大學 | C |
75 | 10065 | 天津師范大學 | C |
76 | 10125 | 山西財經大學 | C |
77 | 10166 | 沈陽師范大學 | C |
78 | 10173 | 東北財經大學 | C |
79 | 10251 | 華東理工大學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學 | C |
81 | 10394 | 福建師范大學 | C |
82 | 10484 |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學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學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學 | C |
86 | 11117 | 揚州大學 | C |
87 | 11832 | 河北經貿大學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業(yè)大學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學 | C- |
90 | 10079 | 華北電力大學 | C- |
91 | 10270 | 上海師范大學 | C- |
92 | 10327 | 南京財經大學 | C- |
93 | 10346 | 杭州師范大學 | C- |
94 | 10378 | 安徽財經大學 | C- |
95 | 10497 | 武漢理工大學 | C- |
96 | 10574 | 華南師范大學 | C- |
97 | 10593 | 廣西大學 | C- |
98 | 10602 | 廣西師范大學 | C- |
99 | 11065 | 青島大學 | C- |
100 | 11482 | 浙江財經大學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