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財經大學經濟法學考研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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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東財經大學經濟法學030107考研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yè)信息
- 所屬院校:山東財經大學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屬學院:法學院
-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3]法學
-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01]法學
專業(yè)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 (00)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 |
招生人數(shù): | 6 | |
考試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711)法學綜合一(法理學、民法學) ④(803)法學綜合二(刑法學、經濟法學) |
|
備 注: |
山東財經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學科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
學科門類:法學一級學科:法學
經濟法學學科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
(二級學科代碼:030107 法學院)
一、培養(yǎng)目標
經濟法學學科是以經濟法基礎理論為主導的專業(yè)學科群,包括企業(yè)法律制度、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guī)制法等。本學科主要培養(yǎng)能夠適應新時期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需要和社會管理需要,既掌握扎實的學科基礎理論,又善于運用相關理論和方法,分析、研究和解決理論和現(xiàn)實問題,具有獨立從事法學研究、教學和法律實務的能力,以及較高法學素養(yǎng)的專業(yè)研究型人才和應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治學嚴謹,積極為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從事法學研究所必需的職業(yè)素養(yǎng)。
(三)系統(tǒng)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具有嚴謹求實的科學態(tài)度和創(chuàng)新求真的專業(yè)精神,具備獨立從事本學科科學研究和其他實際工作的能力。
(四)熟練掌握一門外語,進行經濟法學專業(yè)書刊的閱讀和專業(yè)論文的撰寫
(五)身心健康。
三、研究方向
1.財稅金融法:主要研究內容為財政法、稅法、銀行法、金融市場監(jiān)管、信托法和投融資法律制度等。
2.勞動與社會保障法:主要研究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
3.競爭法:主要研究競爭法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制度。
四、學習年限
經濟法學學科碩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第1、2學年用于課程學習、調研實習,第3學年用于撰寫學位論文及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五、課程設置與應修總學分
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按照課程內容分為學位公共課、學科基礎課、專業(yè)課和選修課。
本學科碩士研究生須累計修滿36學分,其中課程(包括必修課、選修課)學習34學分,實踐環(huán)節(jié)1學分,學術講座1學分。
(一)課程學習
1.必修課,包括公共基礎課、學科基礎課和學位專業(yè)課。
(1)公共基礎課包括政治理論課和外國語課程。(共計4門,7學分)
政治理論課程(2門,3學分),其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2學分,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1學分。
外國語課程包括公共外語課和專業(yè)外語課。(共計2門,4學分)其中公共外語課程2學分,實施應用型通識教育(如財經外語、商務外語等);專業(yè)外語課2學分,實施學術研究教育(如外文專業(yè)文獻選讀、學術論文撰寫、國際學術會議模擬等)。課程組由公共外語教學部和專業(yè)教師共同組成。碩士研究生入學前兩年取得CET六級550分、TOFLE 90分、GRE300分、GMAT660分、IELTS6.5分、WSK(PETS-5)成績合格、全國高校英語專業(yè)四級或八級考試(TEM-4/8)成績合格及其他類似級別成績者,經過申請可以免于修讀公共外語課程。
(2)學科基礎課 (共計3門, 9學分)
包括法學原理、民事法學原理和刑事法學原理3門課程,每門3學分,共計9學分。
(3)學位專業(yè)課(共計3門, 6學分)
包括經貿法前沿、國際商法專題、經濟法學理論專題3門課程,每門2學分,共計6學分。
2.選修課(至少選修6門課程,至少修滿12學分)
包括公司法專題、知識產權法研究、金融法專題、財稅法專題、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專題、國際稅法、市場規(guī)制法研究、社會調查研究方法8門課程,每門課2學分。
3.補修課(不計學分)
碩士研究生入學前為??粕虮究飘厴I(yè)專業(yè)與所學碩士專業(yè)不屬于同一學科門類的,還應在完成總學分的基礎上,補修法理學和中國法制史2門本科課程。補修課程的學分不計入總學分,應在第一學年內全部完成。
4.實踐環(huán)節(jié) (1學分)
包括教學實踐和社會實踐,考核合格計1學分。
5.學術講座 (1學分)
包括研究生專題綜述、校內外專家學者的學術報告及講座等,共不少于8次,計1學分。
(二)授課與選課要求
必修課和選修課在36課時(含)以內的,可實行小學期授課,以壓縮授課周期。鼓勵吸引外籍教師參與國際化教學,注入更多國際化元素,提倡全英文授課。
研究方法類課程原則上設為選修課。碩士研究生根據(jù)研究方向在導師指導下選擇選修課,促進學科交叉研究。
六、課程考核及成績評定
1.考核形式。碩士研究生的課程考核實行分階段考核與期末考試(考查)相結合的方式。分階段考核采用案例分析、模擬實訓、課堂隨機測驗、課程論文、項目設計、研究報告、調查報告、讀書報告等,每一階段都通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錄入成績,并保留原始資料與記錄。
2.成績評定。碩士研究生課程的期終考核成績均采取百分制,其中必修課考核成績70分為合格,選修課考核成績60分為合格。分階段考核成績比重由授課教師確定,錄入成績時采用百分制。
3.中期考核。課程學習階段完成后(一般在第四學期),碩士研究生參加由學院組織的中期考核,由按專業(yè)成立的中期考核小組對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課程學習和科研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和評定。
考核結果為合格的碩士研究生,可按照培養(yǎng)計劃進入撰寫碩士學位論文階段,繼續(xù)攻讀碩士學位,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碩士研究生,經導師、所在學院研究同意,并報研究生院批準,可在半年之內重新考核。重新考核合格者仍可進入撰寫碩士學位論文階段,重新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學處理。
七、課程的選修、補修、重修及緩考
課程的選修、補修、重修及緩考要求參照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教學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科研工作要求
碩士研究生應積極參與導師課題研究、撰寫學術論文等科研工作,不斷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
九、學位論文
碩士學位論文應在導師的指導下,由研究生本人經過科學研究獨立完成。學位論文應該能夠反映出碩士研究生具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和系統(tǒng)的專門知識,能夠結合導師的研究方向或科研任務進行。論文應有新見解,完成學位論文的時間不得少于1年。論文的篇幅一般在3-5萬字。
1.選題。碩士論文的題目應具有理論意義和實用價值;課題的份量和難易程度要恰當。
2.開題報告論證。研究生應在導師的指導下,通過閱讀文獻資料、科學調研和參加科學研究工作,最遲在第四學期3月份向學科組提交課題論證報告,并在學科組作開題報告。學科組就研究生所選課題的國內外研究現(xiàn)狀、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工作進度、預期成果等進行論證和審核,經批準后正式確定論文題目。研究生的論文工作進程,應包括各階段的工作要求、內容、進行方式和完成期限。
3.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在論文工作期間,學科組要進行階段性論文中期檢查,按時寫出各階段工作情況,導師審查,對論文中存在的問題,由學科組會診,及時采取措施并報研究生院備案。第五學期10月份,學校將組織各院對碩士學位論文的撰寫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研究生按期完成高質量的碩士學位論文。
4.學位論文初審檢查。碩士論文初稿完成后,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論文進行審查并組織進行預答辯。
5.學位論文學術行為不端檢測及評審。碩士學位論文完成后,研究生院統(tǒng)一安排學位論文學術行為不端檢測及評閱人評閱。
6.答辯和學位授予。評閱通過后,研究生方可參加答辯。論文答辯合格者,且修滿規(guī)定的學分,授予碩士學位。
學位論文不得剽竊他人成果。凡引用他人觀點、成果的,必須詳細列出材料出處,實事求是表達自己的研究成果。
有關學位論文的中期檢查、預答辯、學術不端行為檢測、隱名評閱、答辯等參見學位授予流程中的相關文件。論文寫作規(guī)范具體要求參照“山東財經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寫作規(guī)范”。
十、畢業(yè)與學位授予
碩士研究生按照培養(yǎng)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項教學環(huán)節(jié),修滿規(guī)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準予畢業(yè);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相應學科碩士學位。
十一、培養(yǎng)方式
碩士研究生采取導師負責與導師組集體培養(yǎng)相結合的方法。對研究生的綜合考核、論文開題報告、論文中期檢查、論文初審檢查等培養(yǎng)教育環(huán)節(jié),應有導師組集體討論。導師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學習和科研狀況,并及時予以指導。
十二、本學科、專業(yè)需閱讀的主要經典著作和專業(yè)學術期刊目錄
(一)主要經典著作
[1] 盛杰民、劉劍文,經濟法原理和實務,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2] 劉瑞復,經濟法學原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3] 盛杰民,經濟法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4] 張守文,經濟法理論的重構,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5] 盧代富,企業(yè)社會責任的經濟學與法學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6] 曲振濤,法經濟學,中國發(fā)展出版社,2005年版
[7] 李昌麒 ,經濟法學,法律出版社,2016年修訂版
[8] 強力,金融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9] 洪艷榮,資產證券化法律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10] 羅國強,離岸金融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11] 王貴國,國際貨幣金融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12] 李玟,銀行法案例選評,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5 年版
[13] 郭捷,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14] [德]W·杜茨,張國文譯,勞動法,法律出版社,3003年版
[15] 董保華,社會法原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16] 董保華,社會保障的法學觀,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17] 林嘉,社會保障法的理念、實踐與創(chuàng)新,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8] 常凱,勞動關系學,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5年版
[19] 王保樹主編,經濟法原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
[20] 李昌麒,經濟法——國家干預經濟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1]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平交易局、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學研究中心,反壟斷典型及中國反壟斷執(zhí)法調查,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22] 胡甲慶,反壟斷法的經濟邏輯, 廈門大學出版,2007年版
[23] 郭德忠,專利許可的反壟斷規(guī)制,知識產權出版社, 2007年版
[24] 古紅梅,縱向限制競爭的反壟斷法規(guī)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5]劉桂清, 反壟斷法中的產業(yè)政策與競爭政策,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26] 沈四寶、劉彤,美國反壟斷法原理與典型案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27] 李鐘斌,反壟斷法的合理原則研究, 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28] 沈敏榮,法律的不確定性——反壟斷法規(guī)則分析,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
[29]鐘剛,反壟斷法豁免制度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30] 齊愛民、崔聰聰,電子金融法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31] 吳志攀,金融法概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2] 陸譯峰,金融創(chuàng)新與法律變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3] 曹士兵,金融審判與銀行債權保護/金融法實務指導叢書,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34] 郭靂,中國銀行業(yè)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的法律思考/國際金融法論叢,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35] 王志誠,金融資產證券化--立法原理與比較法制/國際金融法論叢,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6] 強力著,金融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7] 吳志攀,中央銀行法制,中國金融出版社,2005年版
[38] 劉飛,反洗錢金融立法與洗錢犯罪,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
[39] 高晉康、談李榮,開放條件下的中國金融法制建設,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40] 張智勇,歐盟貨幣金融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1] 臺冰,國有商業(yè)銀行改制上市法律問題研究/國際金融法論叢,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42] 賴源河,王志誠,現(xiàn)代信托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43] 劉隆亨,銀行金融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5年版
[44] 王利軍等,村鎮(zhèn)銀行法律制度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17
[45] 馮果 李安安,收入分配改革的金融法進路——以金融資源的公平配置為中心,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二)主要專業(yè)學術期刊
經濟法學評論、經濟法論叢、經濟法學·勞動法學(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中國法學、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法商研究、法學家、政法論壇、現(xiàn)代法學、法律科學、清華法學
經濟法學學科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情況表
類別 | 編號 | 課 程 名 稱 | 學時 | 學分 | 學期分布 | 考核方式 | 開課學院 | 備注 | |||
1 | 2 | 3 | |||||||||
必修課 | 學位公共課 | 政治理論課: | 54 | 3 | 階段性考核+考試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7學分 | ||||
1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 | 36 | 2 | √ | |||||||
2 | 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 | 18 | 1 | √ | |||||||
外國語: | 72 | 4 | 公共外語教學部 | ||||||||
3 | 公共外語課 | 36 | 2 | √ | |||||||
4 | 專業(yè)外語課 | 36 | 2 | √ | |||||||
學科基礎課 | 5 | 法學原理 | 54 | 3 | √ | 法學院 | 9學分 | ||||
6 | 民事法學原理 | 54 | 3 | √ | |||||||
7 | 刑事法學原理 | 54 | 3 | √ | |||||||
學位專業(yè)課 | 8 | 經貿法前沿 | 36 | 2 | √ | 6個學分 | |||||
9 | 經濟法學理論專題 | 36 | 2 | √ | |||||||
10 | 國際商法專題 | 36 | 2 | √ | |||||||
選修課 | 11 | 公司法專題 | 36 | 2 | √ | 階段性考核+考查 | 法學院 | 不少于12學分 | |||
12 | 知識產權法研究 | 36 | 2 | √ | |||||||
13 | 金融法專題 | 36 | 2 | √ | |||||||
14 | 財稅法專題 | 36 | 2 | √ | |||||||
15 | 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專題 | 36 | 2 | √ | |||||||
16 | 國際稅法 | 36 | 2 | √ | |||||||
17 | 市場規(guī)制法研究 | 36 | 2 | √ | |||||||
18 | 社會調查研究方法 | 36 | 2 | √ | |||||||
實踐環(huán)節(jié):教學實踐/社會實踐 | 1學分 | ||||||||||
學術講座 | 1學分 | ||||||||||
補修課程 | 法理學(第1學期) | ||||||||||
中國法制史(第2學期) | |||||||||||
應修滿總學分 | 36 |
山東財經大學經濟法學030107考研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yè)信息
- 所屬院校:山東財經大學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屬學院:法學院
-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3]法學
-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01]法學
專業(yè)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 (全日制)不區(qū)分研究方向(網報時無需選擇研究方向) | |
招生人數(shù): | ||
考試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711法學綜合一(含法理學 、憲法學) ④803法學綜合二(含民法總論、刑法總論、經濟法總 論) |
|
備 注: |
經濟法學考研院校
專業(yè)名稱:經濟法學 專業(yè)代碼:030107 門類/類別:法學 學科/類別:法學開設專業(yè)院校:
北京師范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方工業(yè)大學 北京工商大學 中國農業(yè)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央民族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礦業(yè)大學(北京)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 天津工業(yè)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師范大學 天津商業(yè)大學 天津財經大學 天津大學 河北經貿大學 河北大學 山西財經大學 山西大學 東北財經大學 遼寧大學 沈陽工業(yè)大學 延邊大學 吉林財經大學 吉林大學 哈爾濱商業(yè)大學 黑龍江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上海政法學院 上海社會科學院 上海海事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揚州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中國礦業(yè)大學 南京工業(yè)大學 常州大學 南京財經大學 南京大學 南京農業(yè)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中國計量大學 浙江財經大學 寧波大學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大學 安徽大學 安徽財經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福州大學 廈門大學 江西財經大學 江西理工大學 華東交通大學 煙臺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山東科技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鄭州大學 河南大學 河南師范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武漢工程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yè)大學 中南民族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大學 湘潭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東財經大學 中山大學 暨南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深圳大學 廣西大學 海南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重慶大學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 四川大學 西南科技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貴州師范大學 貴州民族大學 云南民族大學 云南財經大學 云南大學 西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yè)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 西安財經學院 蘭州大學 蘭州財經大學 甘肅政法學院 青海民族大學 新疆財經大學專業(yè)解析:
1、學科簡介經濟法學是一級學科法學下設的二級學科。此學科在法學體系中是一門新興的、獨立的學科主要研究經濟法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新中國的經濟法學是改革開放的產物,是適應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事業(yè)的需要而產生和發(fā)展起來的。與國外同類學科相比,我國經濟法學的研究,無論是在發(fā)展速度還是在研究的廣度和深度,從總體上來說,都是處于領先的地位,因此舉世矚目。經濟法的研究成果,對于推動我國經濟立法、經濟守法和經濟執(zhí)法起著巨大的作用。在中國未來的法制和法治發(fā)展中,經濟法有著廣闊的發(fā)展前景。
2、培養(yǎng)目標
本專業(yè)培養(yǎng)能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四項基本原則,具有較堅實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和較深厚的經濟法理論知識,能勝任經濟法學教學研究、經濟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業(yè)法律實務,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品學兼優(yōu)的高層次專門人才。且能較好地掌握馬列主義理論,有較扎實的經濟法、商法理論基礎;重視理論與社會實踐結合;具有較強的科學研究和從事經濟法律實務工作能力的專業(yè)人才。
3、考試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論
② 20 1 英語一或 203 日語
③ 607 經濟法學
④ 802 法學綜合
4、研究方向
01 經濟法
02 商法
03 金融法
(注:以上以華東政法大學為例,各院校在考試科目、研究方向上均有中也有所不同)
此專業(yè)大學排名:
0301 法學本一級學科中,全國具有“博士授權”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參評38 所;部分具有“碩士授權”的高校 也參加了評估;參評高校共計 144 所(注:評估結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學校代碼排列)。
序號 | 學校代碼 | 學校名稱 | 評選結果 |
1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A+ |
2 | 10053 | 中國政法大學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學 | A |
4 | 10003 | 清華大學 | A |
5 | 10276 | 華東政法大學 | A |
6 | 10486 | 武漢大學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學 | A |
8 | 10036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學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學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學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學 | A- |
13 | 10384 | 廈門大學 | A- |
14 | 10520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A- |
15 | 10611 | 重慶大學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學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B+ |
18 | 10027 | 北京師范大學 | B+ |
19 | 10055 | 南開大學 | B+ |
20 | 10140 | 遼寧大學 | B+ |
21 | 10246 | 復旦大學 | B+ |
22 | 10285 | 蘇州大學 | B+ |
23 | 10319 | 南京師范大學 | B+ |
24 | 10422 | 山東大學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學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學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學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學 | B+ |
29 | 10034 | 中央財經大學 | B |
30 | 10041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B |
31 | 10151 | 大連海事大學 | B |
32 | 10212 | 黑龍江大學 | B |
33 | 10247 | 同濟大學 | B |
34 | 10272 | 上海財經大學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學 | B |
36 | 10421 | 江西財經大學 | B |
37 | 10423 | 中國海洋大學 | B |
38 | 10459 | 鄭州大學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學 | B |
40 | 10542 | 湖南師范大學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學 | B |
42 | 10651 | 西南財經大學 | B |
43 | 11066 | 煙臺大學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學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學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學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學 | B- |
48 | 10487 | 華中科技大學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學 | B- |
50 | 10561 | 華南理工大學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學 | B- |
52 | 10592 | 廣東財經大學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學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學 | B- |
55 | 10730 | 蘭州大學 | B- |
56 | 11406 | 甘肅政法學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學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學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學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學 | C+ |
62 | 10126 | 內蒙古大學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學 | C+ |
64 | 10273 |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學 | C+ |
66 | 10385 | 華僑大學 | C+ |
67 | 10511 | 華中師范大學 | C+ |
68 | 10657 | 貴州大學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學 | C+ |
70 | 11078 | 廣州大學 | C+ |
71 | 11646 | 寧波大學 | C+ |
72 | 11846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學 | C |
74 | 10028 | 首都師范大學 | C |
75 | 10065 | 天津師范大學 | C |
76 | 10125 | 山西財經大學 | C |
77 | 10166 | 沈陽師范大學 | C |
78 | 10173 | 東北財經大學 | C |
79 | 10251 | 華東理工大學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學 | C |
81 | 10394 | 福建師范大學 | C |
82 | 10484 |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學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學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學 | C |
86 | 11117 | 揚州大學 | C |
87 | 11832 | 河北經貿大學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業(yè)大學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學 | C- |
90 | 10079 | 華北電力大學 | C- |
91 | 10270 | 上海師范大學 | C- |
92 | 10327 | 南京財經大學 | C- |
93 | 10346 | 杭州師范大學 | C- |
94 | 10378 | 安徽財經大學 | C- |
95 | 10497 | 武漢理工大學 | C- |
96 | 10574 | 華南師范大學 | C- |
97 | 10593 | 廣西大學 | C- |
98 | 10602 | 廣西師范大學 | C- |
99 | 11065 | 青島大學 | C- |
100 | 11482 | 浙江財經大學 | C- |
經濟法學研究生院校排名
序號 | 學校代碼 | 學校名稱 | 評選結果 |
1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A+ |
2 | 10053 | 中國政法大學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學 | A |
4 | 10003 | 清華大學 | A |
5 | 10276 | 華東政法大學 | A |
6 | 10486 | 武漢大學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學 | A |
8 | 10036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學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學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學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學 | A- |
13 | 10384 | 廈門大學 | A- |
14 | 10520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A- |
15 | 10611 | 重慶大學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學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B+ |
18 | 10027 | 北京師范大學 | B+ |
19 | 10055 | 南開大學 | B+ |
20 | 10140 | 遼寧大學 | B+ |
21 | 10246 | 復旦大學 | B+ |
22 | 10285 | 蘇州大學 | B+ |
23 | 10319 | 南京師范大學 | B+ |
24 | 10422 | 山東大學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學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學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學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學 | B+ |
29 | 10034 | 中央財經大學 | B |
30 | 10041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B |
31 | 10151 | 大連海事大學 | B |
32 | 10212 | 黑龍江大學 | B |
33 | 10247 | 同濟大學 | B |
34 | 10272 | 上海財經大學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學 | B |
36 | 10421 | 江西財經大學 | B |
37 | 10423 | 中國海洋大學 | B |
38 | 10459 | 鄭州大學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學 | B |
40 | 10542 | 湖南師范大學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學 | B |
42 | 10651 | 西南財經大學 | B |
43 | 11066 | 煙臺大學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學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學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學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學 | B- |
48 | 10487 | 華中科技大學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學 | B- |
50 | 10561 | 華南理工大學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學 | B- |
52 | 10592 | 廣東財經大學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學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學 | B- |
55 | 10730 | 蘭州大學 | B- |
56 | 11406 | 甘肅政法學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學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學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學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學 | C+ |
62 | 10126 | 內蒙古大學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學 | C+ |
64 | 10273 |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學 | C+ |
66 | 10385 | 華僑大學 | C+ |
67 | 10511 | 華中師范大學 | C+ |
68 | 10657 | 貴州大學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學 | C+ |
70 | 11078 | 廣州大學 | C+ |
71 | 11646 | 寧波大學 | C+ |
72 | 11846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學 | C |
74 | 10028 | 首都師范大學 | C |
75 | 10065 | 天津師范大學 | C |
76 | 10125 | 山西財經大學 | C |
77 | 10166 | 沈陽師范大學 | C |
78 | 10173 | 東北財經大學 | C |
79 | 10251 | 華東理工大學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學 | C |
81 | 10394 | 福建師范大學 | C |
82 | 10484 |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學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學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學 | C |
86 | 11117 | 揚州大學 | C |
87 | 11832 | 河北經貿大學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業(yè)大學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學 | C- |
90 | 10079 | 華北電力大學 | C- |
91 | 10270 | 上海師范大學 | C- |
92 | 10327 | 南京財經大學 | C- |
93 | 10346 | 杭州師范大學 | C- |
94 | 10378 | 安徽財經大學 | C- |
95 | 10497 | 武漢理工大學 | C- |
96 | 10574 | 華南師范大學 | C- |
97 | 10593 | 廣西大學 | C- |
98 | 10602 | 廣西師范大學 | C- |
99 | 11065 | 青島大學 | C- |
100 | 11482 | 浙江財經大學 | C- |
數(shù)據(jù)來源: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
2007年經濟法學專業(yè)全國排名
排名 | 學校名稱 | 等級 | 排名 | 學校名稱 | 等級 | 排名 | 學校名稱 | 等級 |
1 | 西南政法大學 | A+ | 8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A | 15 | 西南財經大學 | A |
2 | 中國政法大學 | A+ | 9 | 湖南大學 | A | 16 | 吉林大學 | A |
3 | 中國人民大學 | A+ | 10 | 廈門大學 | A | 17 | 長春稅務學院 | A |
4 | 華東政法大學 | A+ | 11 | 安徽大學 | A | 18 | 中山大學 | A |
5 | 武漢大學 | A | 12 | 重慶大學 | A | 19 | 安徽財經大學 | A |
6 | 北京大學 | A | 13 | 遼寧大學 | A | |||
7 | 南京大學 | A | 14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A | |||
B+等(30個):清華大學、浙江大學、中南民族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中南大學、西北政法學院、東北財經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南昌大學、山東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鄭州大學、云南財經大學、天津大學、深圳大學、北京工商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云南大學、上海財經大學、甘肅政法學院、復旦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南開大學、暨南大學、山西大學、蘭州大學、南京農業(yè)大學、河南師范大學 |
||||||||
B等(29個):華中師范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北方工業(yè)大學、蘭州商學院、華中農業(yè)大學、浙江財經大學、四川大學、湘潭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西南科技大學、西北大學、河南大學、北京交通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河北經貿大學、天津財經大學、青海民族學院、中國農業(yè)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黑龍江大學、上海海事大學、福州大學、貴州民族學院、長安大學、新疆財經學院、寧波大學、華東理工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天津師范大學 |
||||||||
C等(20個):名單略 |
|
|
|
|
1 | 中國政法大學 | 5★ | 132 |
2 | 西南政法大學 | 5★ | 132 |
3 | 中國人民大學 | 5★ | 132 |
4 | 北京大學 | 5★ | 132 |
5 | 華東政法大學 | 5★ | 132 |
6 | 南京大學 | 5★ | 132 |
7 | 武漢大學 | 5★ | 132 |
8 | 重慶大學 | 4★ | 132 |
9 | 西南財經大學 | 4★ | 132 |
10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4★ | 132 |
11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4★ | 132 |
12 | 廈門大學 | 4★ | 132 |
13 | 清華大學 | 4★ | 132 |
14 | 山東大學 | 4★ | 132 |
15 | 吉林大學 | 4★ | 132 |
16 | 上海交通大學 | 4★ | 132 |
17 | 中南大學 | 4★ | 132 |
18 | 安徽大學 | 4★ | 132 |
19 | 同濟大學 | 4★ | 132 |
20 | 中央財經大學 | 4★ | 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