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學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發(fā)布時間:2021-07-2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延安大學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延安大學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辦法內容如下,更多考研資訊請關注我們網(wǎng)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或下載我們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眾號(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費考研資源可以領取,有各種考研問題,也可直接加我們網(wǎng)站上的研究生學姐微信,全程免費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爭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延安大學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正文

各院系、各有關單位: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chuàng)新、積極進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yè),根據(jù)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 年研究生獎助及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延安大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實施暫行辦法》(延大發(fā)〔2014〕51號)及其修訂意見精神,經(jīng)學校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  剛
成  員:王文強  宋智鵬  張  翔  劉  江  張玉琦  朱  偉   韓  琳  高樓軍
領導小組負責2020年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工作組織領導、過程監(jiān)控、舉報受理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
各院系也應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本單位的評審工作,由院長任主任(負責人),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任副主任(責任人),成員包括研究生教學和學生管理工作負責人、導師和研究生代表。
二、評選對象
我校全體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特崗教師”、“碩師計劃”研究生、非全日制。超過基本學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得申請。
三、獎勵等級與名額
(一)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分三個等級評選,一等獎獎勵10000元、二等獎獎勵6000元、三等獎獎勵3000元。
(二)一年級研究生根據(jù)生源情況、總成績、初試成績、學科門類等由學校確定名額,比例為全校一年級總人數(shù)的80%。
(三)二、三年級研究生一等獎學金的名額為同年級研究生總人數(shù)的10%,二等獎學金的名額為同年級研究生總人數(shù)的20%、三等獎學金的名額為同年級研究生總人數(shù)的30%。各院系名額分配情況詳見《2020年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名額分配表》(附件2)。
(四)各院系二、三年級研究生如符合一等獎學金的人數(shù)不足分配名額,一等獎學金名額可以調整至二或三等級使用。
四、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按照《延安大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實施暫行辦法》有關條款執(zhí)行。
(二)一年級研究生除滿足基本條件外,其余申請條件按《延安大學2020級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辦法》(附件1)執(zhí)行。
(三)二、三年級研究生申請一等獎學金的除滿足基本條件外,還至少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發(fā)表署名延安大學的學術論文一篇(研究生本人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的視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出版專著(專著作者應為著作封面的作者);
2.參加學校組織或代表學校參加各級各類比賽并獲得校級及以上獎勵(不包含集體獎);
3.獲得各類專利(研究生排名為前三);
4.經(jīng)學校認定的其他項目。
五、成果獲得日期
研究生本次申請學業(yè)獎學金的成果必須是2019年10月1日—2020年10月31日期間獲得的成果期間獲得的成果。所有成果均需提供原件。SCI、EI等需提供收入證明方可參評。用稿通知、論文集等均不得作為成果申報。
六、評選程序
(一)2020年10月23日—11月28日,研究生參照《延安大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實施辦法》,填寫《延安大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3),經(jīng)導師簽署推薦意見后,提交所在院系,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逾期未提交申請者視為放棄資格。
(二)2020年10月29-11月2日,各院系召開評審會議,按照學校有關文件精神,兼顧研究生的培養(yǎng)類型、學科差異等因素,初步審核確定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獲獎名單及等級。
(三)2020年11月3日—11月5日,各院系將確定的學業(yè)獎學金擬獲獎名單在本單位內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2020年11月6日,各院系將公示無異議的評選結果的紙質版、電子版連同本單位評選辦法、公示情況的說明上報研究生院。
(五)2020年11月7日—11月15日,學校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召開評審會議,審定獲獎名單。
(六)2020年11月16日—11月19日,全校范圍公示獲獎名單。
(七)11月20日,公示無異議后,獲獎名單上報陜西省教育廳。
(八)12月底前,陜西省教育廳終審無誤后,學校發(fā)文表彰、發(fā)放獲獎證書和獎金。
七、其他事項
(一)各院系要根據(jù)學校的評選辦法和《延安大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定參考方案》(附件4)制定本單位的評選實施辦法,并在評選前公告,未公告評選辦法而評選的獲獎結果無效。
(二)各院系在制定評選辦法和評審過程中應將學術學位和專業(yè)學位區(qū)分,學術學位應重點考察研究生的學術研究能力,專業(yè)學位應重點考察研究生的專業(yè)技能和實踐能力。
(三)各院系評審結束后,要將本單位評審委員會人員名單、評審結果和有關材料必須在本單位網(wǎng)站、宣傳欄等地方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若研究生對評審結果有異議,必須及時予以答復。
(四)研究生如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本單位公示期間向本單位反映,如對本單位答復仍不滿意的,可在學校公示期間向學校反映。舉報電話:2650033(校紀委),2650163(研究生院),舉報郵箱:ydyjsc@163.com
(五)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也可以申請學業(yè)獎學金,但科研成果不可重復使用,學校將給獲獎者發(fā)放證書和獎金。
(六)獲獎研究生的人事檔案未轉入我校的視為有固定工資收入,只發(fā)放證書,不發(fā)放獎金。
(七)研究生的申請材料不得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將直接取消參評資格并給予紀律處分。
(八)本次評選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責任大,望各院系高度重視、客觀公正、認真負責的按時完成此項工作。各院系務必于2020年11月6日前將本單位的評審委員會名單、評選實施辦法、公示情況報告、《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2020年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結果匯總表(一年級)》(附件5)、《2020年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結果匯總表(二、三年級)》(附件6)、《2020年研究生一等學業(yè)獎學金支撐材料匯總表(二、三年級)》(附件7)報送研究生院,以免影響全校的整體評審。逾期未報送材料的學院,視為自動放棄,由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1.延安大學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辦法
2.2020年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3.延安大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4.延安大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定參考方案
5.2020年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結果匯總表(一年級)
6.2020年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結果匯總表(二、三年級)(分學術學位和專業(yè)學位)
7.2020年研究生一等學業(yè)獎學金支撐材料匯總表(二、三年級)
延安大學

添加延安大學學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小站”,關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小站微信號輸入[延安大學考研分數(shù)線、延安大學報錄比、延安大學考研群、延安大學學姐微信、延安大學考研真題、延安大學專業(yè)目錄、延安大學排名、延安大學保研、延安大學公眾號、延安大學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延安大學考研信息或資源。

延安大學考研公眾號 考研派小站公眾號

本文來源:http://www.qiang-kai.com/yadx/yjsy_453141.html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