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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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下載:2024年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2023年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2022年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注: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yǎng)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中小學教師計劃免收學
費。
十三、獎助政策
為了確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潛心學術研究與科技開發(fā)應用,順利完 成學業(yè),我校進一步加大研究生經費投入力度,實行一系列的優(yōu)惠獎
助政策。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獎助政策有:
(一)研究生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享受群體是納入全日制研究 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覆蓋面
100%,發(fā)放標準為每生每年 8000 元。
(二)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 實行動態(tài)管理,分為三個等級:一等獎學金名額為在校生人數的 10%, 獎勵標準為 9000 元/年;二等獎學金名額為在校生人數的 25%,獎勵 標準為 6000 元/年;三等獎學金名額為在校生人數的 65%,獎勵標準
為 3000 元/年。
(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次 20000 元,覆蓋面按上級文
件規(guī)定。
(四)研究生“學術之星 ”。每年評選一次,獎勵名額為 20 人
(理工科 10 人,人文社科 10 人),獎勵金額為 15000 元/人。
十五、聯系方式
單位代碼:10588
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中山大道西 293 號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
招辦
郵 編:510665
聯系電話:020-38256458、020-85510974
咨詢時間:工作日 8:30-12:00 14:00--17:00
聯 系 人:曾老師、宋老師、丁老師
E-mail:gsdy zb@gpnu.edu.cn
微信公眾號:廣師大學位與研究生教育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主頁:
https://www.gpnu.edu.cn/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主頁:
http://yjszs.gpnu.edu.cn/index.htm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坐落于廣東省省會、粵港澳大灣區(qū)中心城市——廣州,是一所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省屬普通高等學校。我校創(chuàng)辦于1957年,前身為廣東民族學院,于2006年獲批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21年獲批為廣東省博士學位授權單位立項建設高校,是廣東省“沖一流、補短板、強特色”特色提升計劃建設高校。學校依托粵港澳大灣區(qū)經濟和職業(yè)教育發(fā)展區(qū)位優(yōu)勢,打造中國“雙師型”職教師資培養(yǎng)的南方高地;致力于服務產業(yè)轉型升級重大戰(zhàn)略需求,成為中國產教深度融合的促進者。
學校簡介詳見https://www.gpnu.edu.cn/xxgk/xxjj.htm
一、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2023年,學校設有教育學、民族學、新聞傳播學、控制科學與工程等4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涵括15個學科方向);教育、電子信息、會計、機械、能源動力、新聞與傳播等6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點面向全國招生。其中,教育碩士點開設教育管理、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歷史)、學科教學(音樂)、學科教學(美術)、現代教育技術、心理健康教育、科學與技術教育、學前教育和職業(yè)技術教育等14個專業(yè)領域,其中,職業(yè)技術教育專業(yè)領域設有裝備制造、電子與信息、交通運輸、財經商貿、旅游等5個招生方向。電子信息碩士點開設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計算機技術、控制工程、光電信息工程、網絡與信息安全等5個專業(yè)領域。機械碩士點開設機械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等3個專業(yè)領域。能源動力碩士點開設電氣工程、動力工程2個專業(yè)領域。會計碩士點、新聞與傳播碩士點不分設專業(yè)領域。
2023年我校面向全國招收碩士研究生的招生類型為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和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具體招生專業(yè)(領域)及考試科目詳見《廣東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實際招生人數以國家教育部下達文件為準。各學科專業(yè)(領域)實際招生人數將視情況作適當調整。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兩種類型。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yè);非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
二、報考條件
(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在2023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凡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復試加試兩門本科專業(yè)基礎課。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二)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
1.報考全日制教育碩士教育管理專業(yè)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考全日制教育碩士(除教育管理外)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中的各項要求。
(2)根據全國教育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教育碩士職業(yè)技術教育專業(yè)領域的5個招生方向(裝備制造、電子與信息、交通運輸、財經商貿、旅游)考生的前置學歷所學專業(yè)應與報考專業(yè)一致或密切相關。
3.報考非全日制教育碩士相關專業(yè)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1、2、3各項的要求。
(2)根據全國教育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及我校培養(yǎng)實際,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碩士相關專業(yè)還需滿足下列招生具體要求:
(a)教育管理專業(yè)領域只招收基礎教育學校(幼兒園、小學、普通中學,下同)和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職業(yè)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下同)中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上述學校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上述學校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b)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英語)等3個專業(yè)領域只招收普通中學相關科目專任教師和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相關文化課教師。
(c)現代教育技術專業(yè)領域只招收基礎教育學校教師。
(d)學前教育專業(yè)領域只招收幼兒園和其他學前教育機構中的教師。
(e)心理健康教育專業(yè)領域只招收基礎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從事心理健康教育相關工作的教師。
(f)職業(yè)技術教育專業(yè)領域的3個招生方向(裝備制造、交通運輸、財經商貿)只招收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yè)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專業(yè)教師,考生的前置學歷所學專業(yè)應與報考專業(yè)一致或密切相關。
(3)上述非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yè)領域要求于2023年9月1日仍就職于各專業(yè)所對應的單位類型,就業(yè)方式為定向就業(yè)。
4.報考我校會計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及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計算機技術、控制工程、光電信息工程、網絡與信息安全、機械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電氣工程、動力工程專業(yè)領域的考生與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相同。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xù);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具體以各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的公告為準。
(一)網上報名要求。
報考2023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fā)展中心(原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負責。網上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1.網上報名時間
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guī)、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歷(學籍)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期間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6)按規(guī)定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區(qū)。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7)“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疲ê呗殻?、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疲ǜ呗殻ㄍ卯厴I(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我校2023年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具體事宜嚴格按照相關文件執(zhí)行,請留意相關通知。
(8)遵循《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guī)則,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于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我校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2)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請大家及時關注。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有關網上確認確認時間、地點及程序情況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及我校發(fā)布的公告。
四、報考資格審查
(一)我校將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準予考試。
(二)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三)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fā)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五、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缺一不可。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22年12月24日—12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2022年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2022年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2022年12月25日上午 業(yè)務課一
2022年12月25日下午 業(yè)務課二
我校各專業(yè)外國語國家統(tǒng)考科目只限英語專業(yè),具體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外國語國家統(tǒng)考科目為英語(一)、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外國語國家統(tǒng)考科目為英語(二)。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研究生初試科目詳見我校2023年招生專業(yè)目錄,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教育學專業(yè)基礎、管理類綜合能力等科目為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其他考試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
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我校自主命題科目由我校組織,相關科目的考試大綱,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網查閱。
(六)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七)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
安全檢查??忌诿靠瓶荚囬_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guī)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復試
我校執(zhí)行一區(qū)復試及調劑政策。復試具體說明如下:
(一)我校將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所有考生在參加復試時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加蓋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注意: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七)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八))特殊類考生初試加分政策按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2〕3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調劑
我校將根據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確定調劑工作。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階段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將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和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錄取
(一)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學校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我校視情況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在2023年9月1日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fā)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公費定向培養(yǎng)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中小學教師計劃
我校是廣東省內公費定向培養(yǎng)教育碩士研究生的單位之一,擬在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歷史)6個專業(yè)領域開設公費定向培養(yǎng)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中小學教師計劃。本計劃具體招生專業(yè)與計劃數將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公布的文件為準,具體錄取操作辦法在后續(xù)相應環(huán)節(jié)中公布。
十一、違規(guī)處理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guī)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guī)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相關單位應當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guī)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學制學費
(一)學制
所有專業(yè)(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為3年。
(二)學費標準
注: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yǎng)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中小學教師計劃免收學費。
十三、獎助政策
為了確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潛心學術研究與科技開發(fā)應用,順利完成學業(yè),我校進一步加大研究生經費投入力度,實行一系列的優(yōu)惠獎助政策。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獎助政策有:
(一)研究生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享受群體是納入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覆蓋面100%,發(fā)放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二)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實行動態(tài)管理,分為三個等級:一等獎學金名額為在校生人數的10%,獎勵標準為9000元/年;二等獎學金名額為在校生人數的25%,獎勵標準為6000元/年;三等獎學金名額為在校生人數的65%,獎勵標準為3000元/年。
(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次20000元,覆蓋面按上級文件規(guī)定。
(四)研究生“學術之星”。每年評選一次,獎勵名額為20人(理工科10人,人文社科10人),獎勵金額為15000元/人。
(五)優(yōu)秀研究生干部獎。每學年評選一次,一次性給予500元獎勵。
(六)優(yōu)秀研究生獎。每學年評選一次,一次性給予500元獎勵,覆蓋面在籍二、三年級全日制研究生總人數的15%。
(七)優(yōu)秀畢業(yè)研究生獎。覆蓋面為當年畢業(yè)生人數的5%,一次性給予1000元/生獎勵。
(八)考取博士研究生獎。一次性給予1000元/生獎勵。
(九)“三助一輔”工作。學校鼓勵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簡稱“三助一輔”)工作,給研究生提供實習和鍛煉的機會。學校每年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總數的10%設置“三助一輔”崗位數,崗位酬金726/月,受聘研究生按勞取酬。
(十)國家助學貸款。我校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經濟困難學生可向生源地銀行申請助學貸款。
(十一)其他。專業(yè)實踐優(yōu)秀研究生、優(yōu)秀學位論文獎等。
十四、其他事項
(一)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考生填報志愿時必須寫明詳細通信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以便能及時、準確地接收錄取通知書等材料。
(三)我校2023年最終招生人數以國家實際下達的計劃為準。各專業(yè)具體招生人數在復試和錄取時,可根據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四)《廣東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所公布的各專業(yè)擬就讀校區(qū)由于學院搬遷、培養(yǎng)、實習等原因,具體所培養(yǎng)所在校區(qū)可能會發(fā)生變化,具體以學校最終安排為準。
(五)有關招生信息請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信息為準。
(六)本章程所列時間均以北京時間為準。
本章程涉及的政策若與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為準。
十五、聯系方式
單位代碼:10588
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中山大道西293號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招辦
郵 編:510665
聯系電話:020-38256458、020-85510974
咨詢時間:工作日 8:30-12:00 14:00--17:00
聯 系 人:曾老師、宋老師、丁老師
E-mail:gsdyzb@gpnu.edu.cn
微信公眾號:廣師大學位與研究生教育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主頁:
https://www.gpnu.edu.cn/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主頁:http://yjszs.gpnu.edu.cn/index.htm
2023年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2022年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簡章
學校坐落于廣東省會城市、粵港澳大灣區(qū)中心城市——廣州,是 一所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省屬高校。1977 年開始培養(yǎng)本科生,2006 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21 年獲批廣東省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 設高校,是廣東省“沖一流、補短板、強特色 ”特色提升計劃建設高 校。學校發(fā)揮粵港澳大灣區(qū)的區(qū)位優(yōu)勢和廣東省職業(yè)教育的特色優(yōu) 勢,服務產業(yè),做中國產教深度融合的促進者;引領職教,打造中國
“雙師型 ”工匠之師培養(yǎng)的南方高地。
學校簡介詳見 https://www.gpnu.edu.cn/xxgk/xxjj.htm
一、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2024 年,學校設有教育學、民族學、新聞傳播學、控制科學與 工程等 4 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涵括 15 個學科方向);教育、 電子信息、機械、能源動力、會計、新聞與傳播等 6 個碩士專業(yè)學位 授權點面向全國招生。其中,教育碩士點開設教育管理、學科教學(思 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物理)、 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歷史)、學科教學(音樂)、學科教 學(美術)、現代教育技術、心理健康教育、科學與技術教育、小學 教育、學前教育和職業(yè)技術教育等 15 個專業(yè)領域。其中,職業(yè)技術 教育專業(yè)領域設有裝備制造、電子與信息、交通運輸、財經商貿等 4 個招生方向。電子信息碩士點開設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 等)、集成電路工程、計算機技術、控制工程、光電信息工程、人工 智能、網絡與信息安全等 7 個專業(yè)領域。機械碩士點開設機械工程、
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等 3 個專業(yè)領域。能源動力碩士點開設電氣工
“雙師型 ”工匠之師培養(yǎng)的南方高地。
學校簡介詳見 https://www.gpnu.edu.cn/xxgk/xxjj.htm
一、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2024 年,學校設有教育學、民族學、新聞傳播學、控制科學與 工程等 4 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涵括 15 個學科方向);教育、 電子信息、機械、能源動力、會計、新聞與傳播等 6 個碩士專業(yè)學位 授權點面向全國招生。其中,教育碩士點開設教育管理、學科教學(思 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物理)、 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歷史)、學科教學(音樂)、學科教 學(美術)、現代教育技術、心理健康教育、科學與技術教育、小學 教育、學前教育和職業(yè)技術教育等 15 個專業(yè)領域。其中,職業(yè)技術 教育專業(yè)領域設有裝備制造、電子與信息、交通運輸、財經商貿等 4 個招生方向。電子信息碩士點開設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 等)、集成電路工程、計算機技術、控制工程、光電信息工程、人工 智能、網絡與信息安全等 7 個專業(yè)領域。機械碩士點開設機械工程、
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等 3 個專業(yè)領域。能源動力碩士點開設電氣工
程、動力工程 2 個專業(yè)領域。會計碩士點、新聞與傳播碩士點不分設
專業(yè)領域。
2024 年我校面向全國招收碩士研究生的招生類型為學術學位碩 士研究生(全日制)和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 具體招生專業(yè)(領域)及考試科目詳見《廣東技術師范大學 2024 年 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實際招生人數以國家教育部下達文件為
準。各學科專業(yè)(領域)實際招生人數將視情況作適當調整。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兩種就業(yè)類型。
報考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管理、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物 理)、學科教學(英語)、現代教育技術、心理健康教育、學前教育、 職業(yè)技術教育(裝備制造)、職業(yè)技術教育(交通運輸)專業(yè)的考生, 其就業(yè)方式為定向就業(yè),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
定向就業(yè)合同。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
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
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在 2024 年 9 月 1 日前必須取得國家
專業(yè)領域。
2024 年我校面向全國招收碩士研究生的招生類型為學術學位碩 士研究生(全日制)和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 具體招生專業(yè)(領域)及考試科目詳見《廣東技術師范大學 2024 年 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實際招生人數以國家教育部下達文件為
準。各學科專業(yè)(領域)實際招生人數將視情況作適當調整。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兩種就業(yè)類型。
報考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管理、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物 理)、學科教學(英語)、現代教育技術、心理健康教育、學前教育、 職業(yè)技術教育(裝備制造)、職業(yè)技術教育(交通運輸)專業(yè)的考生, 其就業(yè)方式為定向就業(yè),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
定向就業(yè)合同。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
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
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在 2024 年 9 月 1 日前必須取得國家
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
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人
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 1、2、3 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
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guī)定時 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 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
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 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也可選擇教學點 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 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 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具體
以各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的公告為準。
(一)網上報名要求
報考 2024 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2023 年 10 月 8 日—25 日,每天 9:00—22:00。
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人
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 1、2、3 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
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guī)定時 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 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
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 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也可選擇教學點 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 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 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具體
以各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的公告為準。
(一)網上報名要求
報考 2024 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2023 年 10 月 8 日—25 日,每天 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
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網址:https: //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 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
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yè)。
(2)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 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 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
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 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 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網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5)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guī)定時
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符合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 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 區(qū)。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
復審。
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網址:https: //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 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
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yè)。
(2)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 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 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
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 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 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網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5)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guī)定時
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符合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 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 區(qū)。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
復審。
(7)符合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
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未按規(guī)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
確認的信息為準。
(9)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 ”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 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 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應(往) 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忌鷪竺麜r應當選擇填報退 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 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
現役證》進行復核。
我校 2024 年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及“退役大 學生士兵 ”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具體事宜嚴格按照相關文件執(zhí)
行,請留意相關通知。
(10)我校遵循《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 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guī)則,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fā) 〈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 學〔2017〕4 號)有關要求,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 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 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
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
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
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未按規(guī)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
確認的信息為準。
(9)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 ”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 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 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應(往) 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忌鷪竺麜r應當選擇填報退 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 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
現役證》進行復核。
我校 2024 年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及“退役大 學生士兵 ”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具體事宜嚴格按照相關文件執(zhí)
行,請留意相關通知。
(10)我校遵循《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 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guī)則,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fā) 〈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 學〔2017〕4 號)有關要求,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 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 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
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
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
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擔。
(12)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 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
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 機構、報考點、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
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 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
考點組織實施,請大家及時關注。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
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 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一)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
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一旦發(fā)
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我校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二)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
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 A4 幅面白紙打印,
擔。
(12)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 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
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 機構、報考點、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
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 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
考點組織實施,請大家及時關注。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
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 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一)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
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一旦發(fā)
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我校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二)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
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 A4 幅面白紙打印,
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
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
定及要求。
五、初試
(一)初試日期和時間:2023 年 12 月 23 日— 12 月 24 日(每天
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guī)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
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二)初試科目
其中,我校會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
目,即管理類綜合能力、外國語,滿分分別為 200 分、100 分。
我校各專業(yè)外國語國家統(tǒng)考科目限英語,具體學術學位碩士研究 生外國語國家統(tǒng)考科目為英語(一)、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外國語國
家統(tǒng)考科目為英語(二)。
(三)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考 試大綱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 制;我校自命題科目由我校組織,相關科目的考試大綱,考生可到我 校研究生招生網查閱,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
數學(一)、數學(二)、教育學專業(yè)基礎、教育綜合、管理類綜合
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
定及要求。
五、初試
(一)初試日期和時間:2023 年 12 月 23 日— 12 月 24 日(每天
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guī)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
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二)初試科目
2023 年 | 12 月 | 23 | 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
2023 年 | 12 月 | 23 | 日下午 | 外國語 |
2023 年 | 12 月 | 24 | 日上午 | 業(yè)務課一 |
2023 年 | 12 月 | 24 | 日下午 | 業(yè)務課二 |
目,即管理類綜合能力、外國語,滿分分別為 200 分、100 分。
我校各專業(yè)外國語國家統(tǒng)考科目限英語,具體學術學位碩士研究 生外國語國家統(tǒng)考科目為英語(一)、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外國語國
家統(tǒng)考科目為英語(二)。
(三)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考 試大綱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 制;我校自命題科目由我校組織,相關科目的考試大綱,考生可到我 校研究生招生網查閱,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
數學(一)、數學(二)、教育學專業(yè)基礎、教育綜合、管理類綜合
能力等科目為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其他考試科目由我校自命題科目。
(四)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六、復試
(一)我校在教育部劃定的一區(qū)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 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考生進入復試的初
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二)我校在復試前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 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
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辦法
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我校各學科專業(yè)采取差額方式進行復試,復試差額比例在 各專業(yè)復試方案中規(guī)定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
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五)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
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
績。
(七)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 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
地方簡表》為準。
(九)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2024 年全國碩
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3〕2 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六、復試
(一)我校在教育部劃定的一區(qū)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 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考生進入復試的初
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二)我校在復試前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 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
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辦法
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我校各學科專業(yè)采取差額方式進行復試,復試差額比例在 各專業(yè)復試方案中規(guī)定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
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五)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
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
績。
(七)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 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
地方簡表》為準。
(九)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2024 年全國碩
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3〕2 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考生應自覺遵守我??紙鲆?guī)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 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
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七、調劑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我校對接 收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 ”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 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
統(tǒng) ”進行。
我校調劑工作嚴格按教育部有關政策以及本單位學科建設和發(fā) 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 ”的原則,科學、規(guī)范制訂調劑工 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tǒng) ”和我校研究
生招生網公布。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階段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將根 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
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
(教學廳〔2010〕2 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 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 知》(教學〔2003〕3 號)要求執(zhí)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
予錄取。
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七、調劑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我校對接 收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 ”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 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
統(tǒng) ”進行。
我校調劑工作嚴格按教育部有關政策以及本單位學科建設和發(fā) 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 ”的原則,科學、規(guī)范制訂調劑工 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tǒng) ”和我校研究
生招生網公布。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階段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將根 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
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
(教學廳〔2010〕2 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 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 知》(教學〔2003〕3 號)要求執(zhí)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
予錄取。
九、錄取
(一)我校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 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
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 環(huán)節(jié),我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對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 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
格者不予錄取。
(三)全日制專業(yè)可以選擇非定向就業(yè)和定向就業(yè)兩種形式;非 全日制專業(yè)只可選擇定向就業(yè)一種形式。定向就業(yè)的研究生均須在被 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按定向合同就業(yè), 在學期間不轉工資、戶籍關系及人事檔案,可享有已簽協議的定向單 位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業(yè)的研究生須將人事檔案調入 我校,畢業(yè)后按學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錄 取為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入學前未將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轉入我校者
將取消錄取資格。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fā)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
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五)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 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參照《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 學籍管理細則》實施。經我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我校錄取
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一)我校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 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
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 環(huán)節(jié),我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對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 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
格者不予錄取。
(三)全日制專業(yè)可以選擇非定向就業(yè)和定向就業(yè)兩種形式;非 全日制專業(yè)只可選擇定向就業(yè)一種形式。定向就業(yè)的研究生均須在被 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按定向合同就業(yè), 在學期間不轉工資、戶籍關系及人事檔案,可享有已簽協議的定向單 位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業(yè)的研究生須將人事檔案調入 我校,畢業(yè)后按學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錄 取為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入學前未將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轉入我校者
將取消錄取資格。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fā)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
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五)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 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參照《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 學籍管理細則》實施。經我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我校錄取
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十、專項計劃
2024 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項計劃主要有“少數民族高層次 骨干人才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 ’專項計劃”“廣東省公費定向 培養(yǎng)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中小學教師計劃 ”“產教融合聯合培養(yǎng)研究生
計劃”“粵港澳聯合培養(yǎng)研究生計劃 ”等。
(一)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yǎng)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中小學教師計劃
為優(yōu)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我省教師隊伍整體素。我校繼續(xù)擬在 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 學(物理)、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歷史)6 個專業(yè)領域開
設公費定向培養(yǎng)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中小學教師計劃。
(二)產教融合聯合培養(yǎng)研究生計劃
為深化產教融合,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yè)鏈、創(chuàng)新鏈有機銜 接,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培養(yǎng)創(chuàng)新型、實踐型和復合型等高層次 人才,我校與國家卓越工程師創(chuàng)新研究院(佛山)(廣東省研究生聯 合培養(yǎng)佛山基地)、國家卓越工程師創(chuàng)新研究院(東莞)(廣東省研 究生聯合培養(yǎng)東莞基地)等相關企業(yè)開展聯合培養(yǎng)“國家卓越工程師”
計劃。
我校擬在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集成電路工程、 計算機技術、控制工程、光電信息工程、人工智能、網絡與信息安全、 機械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電氣工程、動力工程等專業(yè)開設
聯合培養(yǎng)“ 國家卓越工程師 ”計劃。
(三)粵港澳聯合培養(yǎng)研究生計劃
為貫徹落實國家及廣東省重大區(qū)域發(fā)展戰(zhàn)略精神,助力“粵港澳 大灣區(qū) ”教育改革發(fā)展創(chuàng)新,促進我校研究生教育內涵式發(fā)展,提升 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和國際化水平,我校積極與香港、澳門高校開展聯合
培養(yǎng)研究生工作,擬在控制科學與工程、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
2024 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項計劃主要有“少數民族高層次 骨干人才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 ’專項計劃”“廣東省公費定向 培養(yǎng)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中小學教師計劃 ”“產教融合聯合培養(yǎng)研究生
計劃”“粵港澳聯合培養(yǎng)研究生計劃 ”等。
(一)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yǎng)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中小學教師計劃
為優(yōu)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我省教師隊伍整體素。我校繼續(xù)擬在 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 學(物理)、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歷史)6 個專業(yè)領域開
設公費定向培養(yǎng)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中小學教師計劃。
(二)產教融合聯合培養(yǎng)研究生計劃
為深化產教融合,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yè)鏈、創(chuàng)新鏈有機銜 接,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培養(yǎng)創(chuàng)新型、實踐型和復合型等高層次 人才,我校與國家卓越工程師創(chuàng)新研究院(佛山)(廣東省研究生聯 合培養(yǎng)佛山基地)、國家卓越工程師創(chuàng)新研究院(東莞)(廣東省研 究生聯合培養(yǎng)東莞基地)等相關企業(yè)開展聯合培養(yǎng)“國家卓越工程師”
計劃。
我校擬在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集成電路工程、 計算機技術、控制工程、光電信息工程、人工智能、網絡與信息安全、 機械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電氣工程、動力工程等專業(yè)開設
聯合培養(yǎng)“ 國家卓越工程師 ”計劃。
(三)粵港澳聯合培養(yǎng)研究生計劃
為貫徹落實國家及廣東省重大區(qū)域發(fā)展戰(zhàn)略精神,助力“粵港澳 大灣區(qū) ”教育改革發(fā)展創(chuàng)新,促進我校研究生教育內涵式發(fā)展,提升 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和國際化水平,我校積極與香港、澳門高校開展聯合
培養(yǎng)研究生工作,擬在控制科學與工程、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
學(美術)、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計算機技術、
網絡與信息安全、電氣工程等專業(yè)開展粵港澳聯合培養(yǎng)研究生。
我校各專項計劃數納入對應招生專業(yè)的總計劃數內,具體招生專 業(yè)與計劃數將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公布的文件為準,具體錄取操作辦法
在后續(xù)相應環(huán)節(jié)中公布。
十一、違規(guī)處理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 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guī)則》及各考點考場 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紙鲆?guī)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 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 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 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 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 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 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 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 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
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
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相關單位應當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guī)或作 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 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
重要參考依據。
網絡與信息安全、電氣工程等專業(yè)開展粵港澳聯合培養(yǎng)研究生。
我校各專項計劃數納入對應招生專業(yè)的總計劃數內,具體招生專 業(yè)與計劃數將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公布的文件為準,具體錄取操作辦法
在后續(xù)相應環(huán)節(jié)中公布。
十一、違規(guī)處理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 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guī)則》及各考點考場 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紙鲆?guī)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 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 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 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 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 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 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 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 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
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
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相關單位應當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guī)或作 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 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
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學制學費
(一)學制
所有專業(yè)(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為 3 年。
(二)學費標準
(一)學制
所有專業(yè)(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為 3 年。
(二)學費標準
專業(yè)類型 |
所涉專業(yè)(領域) |
收費標準 (元/生•學 年) |
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 |
民族學、教育學、新聞傳播學、 控制科學與工程 |
8000 |
全日制教育碩士 |
教育管理、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 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物理)、 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歷史)、學科 教學(音樂)、學科教學(美術)、現代教育 技術、心理健康教育、科學與技術教育、小學 教育、學前教育 |
15000 |
全日制教育碩士(職業(yè) 技術教育領域) |
職業(yè)技術教育(裝備制造) 職業(yè)技術教育(電子與信息) 職業(yè)技術教育(交通運輸) 職業(yè)技術教育(財經商貿) |
12000 |
全日制電子信息碩士 |
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集成 電路工程、計算機技術、控制工程、光電信息 工程、人工智能、網絡與信息安全 |
12000 |
全日制機械碩士 | 機械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 |
12000 |
全日制能源動力碩士 | 電氣工程、動力工程 |
12000 |
全日制會計碩士 | 會計 | 25000 |
全日制新聞與傳播碩士 | 新聞與傳播 | 15000 |
非全日制教育碩士 |
教育管理、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物 理)、學科教學(英語)、現代教育技術、心 理健康教育、學前教育、職業(yè)技術教育(裝備 制造)、職業(yè)技術教育(交通運輸) |
18000 |
費。
十三、獎助政策
為了確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潛心學術研究與科技開發(fā)應用,順利完 成學業(yè),我校進一步加大研究生經費投入力度,實行一系列的優(yōu)惠獎
助政策。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獎助政策有:
(一)研究生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享受群體是納入全日制研究 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覆蓋面
100%,發(fā)放標準為每生每年 8000 元。
(二)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 實行動態(tài)管理,分為三個等級:一等獎學金名額為在校生人數的 10%, 獎勵標準為 9000 元/年;二等獎學金名額為在校生人數的 25%,獎勵 標準為 6000 元/年;三等獎學金名額為在校生人數的 65%,獎勵標準
為 3000 元/年。
(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次 20000 元,覆蓋面按上級文
件規(guī)定。
(四)研究生“學術之星 ”。每年評選一次,獎勵名額為 20 人
(理工科 10 人,人文社科 10 人),獎勵金額為 15000 元/人。
(五)優(yōu)秀研究生干部獎。每學年評選一次,一次性給予 500 元
獎勵。
(六)優(yōu)秀研究生獎。每學年評選一次,一次性給予 500 元獎勵,
覆蓋面在籍二、三年級全日制研究生總人數的 15%。
(七)優(yōu)秀畢業(yè)研究生獎。覆蓋面為當年畢業(yè)生人數的 5%,一
次性給予 1000 元/生獎勵。
(八)考取博士研究生獎。一次性給予 1000 元/生獎勵。
(九)“三助一輔 ”工作。學校鼓勵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 管和學生輔導員(簡稱“三助一輔 ”)工作,給研究生提供實習和鍛
煉的機會。學校每年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總數的 10%設置“三助一
輔 ”崗位數,崗位酬金 726/月,受聘研究生按勞取酬。
(十)國家助學貸款。我校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經濟困難學
生可向生源地銀行申請助學貸款。
(十一)其他。專業(yè)實踐優(yōu)秀研究生、優(yōu)秀學位論文獎等。
十四、其他事項
(一)我校 2024 年最終招生人數以國家實際下達的計劃為準。 各專業(yè)具體招生人數在復試和錄取時,可根據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
整。
(二)《廣東技術師范大學 2024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所公布的各專業(yè)擬就讀校區(qū)由于培養(yǎng)單位搬遷、培養(yǎng)、實習等原因,
具體所培養(yǎng)所在校區(qū)可能會發(fā)生變化,具體以學校最終安排為準。
(三)有關招生信息請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如有變動,
以報名期間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信息為準。
本簡章涉及的政策若與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
教育部公布的政策為準。
獎勵。
(六)優(yōu)秀研究生獎。每學年評選一次,一次性給予 500 元獎勵,
覆蓋面在籍二、三年級全日制研究生總人數的 15%。
(七)優(yōu)秀畢業(yè)研究生獎。覆蓋面為當年畢業(yè)生人數的 5%,一
次性給予 1000 元/生獎勵。
(八)考取博士研究生獎。一次性給予 1000 元/生獎勵。
(九)“三助一輔 ”工作。學校鼓勵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 管和學生輔導員(簡稱“三助一輔 ”)工作,給研究生提供實習和鍛
煉的機會。學校每年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總數的 10%設置“三助一
輔 ”崗位數,崗位酬金 726/月,受聘研究生按勞取酬。
(十)國家助學貸款。我校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經濟困難學
生可向生源地銀行申請助學貸款。
(十一)其他。專業(yè)實踐優(yōu)秀研究生、優(yōu)秀學位論文獎等。
十四、其他事項
(一)我校 2024 年最終招生人數以國家實際下達的計劃為準。 各專業(yè)具體招生人數在復試和錄取時,可根據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
整。
(二)《廣東技術師范大學 2024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所公布的各專業(yè)擬就讀校區(qū)由于培養(yǎng)單位搬遷、培養(yǎng)、實習等原因,
具體所培養(yǎng)所在校區(qū)可能會發(fā)生變化,具體以學校最終安排為準。
(三)有關招生信息請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如有變動,
以報名期間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信息為準。
本簡章涉及的政策若與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
教育部公布的政策為準。
十五、聯系方式
單位代碼:10588
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中山大道西 293 號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
招辦
郵 編:510665
聯系電話:020-38256458、020-85510974
咨詢時間:工作日 8:30-12:00 14:00--17:00
聯 系 人:曾老師、宋老師、丁老師
E-mail:gsdy zb@gpnu.edu.cn
微信公眾號:廣師大學位與研究生教育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主頁:
https://www.gpnu.edu.cn/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主頁:
http://yjszs.gpnu.edu.cn/index.htm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招生單位代碼:10588)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坐落于廣東省省會、粵港澳大灣區(qū)中心城市——廣州,是一所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省屬普通高等學校。我校創(chuàng)辦于1957年,前身為廣東民族學院,于2006年獲批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21年獲批為廣東省博士學位授權單位立項建設高校,是廣東省“沖一流、補短板、強特色”特色提升計劃建設高校。學校依托粵港澳大灣區(qū)經濟和職業(yè)教育發(fā)展區(qū)位優(yōu)勢,打造中國“雙師型”職教師資培養(yǎng)的南方高地;致力于服務產業(yè)轉型升級重大戰(zhàn)略需求,成為中國產教深度融合的促進者。
學校簡介詳見https://www.gpnu.edu.cn/xxgk/xxjj.htm
一、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2023年,學校設有教育學、民族學、新聞傳播學、控制科學與工程等4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涵括15個學科方向);教育、電子信息、會計、機械、能源動力、新聞與傳播等6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點面向全國招生。其中,教育碩士點開設教育管理、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歷史)、學科教學(音樂)、學科教學(美術)、現代教育技術、心理健康教育、科學與技術教育、學前教育和職業(yè)技術教育等14個專業(yè)領域,其中,職業(yè)技術教育專業(yè)領域設有裝備制造、電子與信息、交通運輸、財經商貿、旅游等5個招生方向。電子信息碩士點開設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計算機技術、控制工程、光電信息工程、網絡與信息安全等5個專業(yè)領域。機械碩士點開設機械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等3個專業(yè)領域。能源動力碩士點開設電氣工程、動力工程2個專業(yè)領域。會計碩士點、新聞與傳播碩士點不分設專業(yè)領域。
2023年我校面向全國招收碩士研究生的招生類型為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和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具體招生專業(yè)(領域)及考試科目詳見《廣東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實際招生人數以國家教育部下達文件為準。各學科專業(yè)(領域)實際招生人數將視情況作適當調整。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兩種類型。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yè);非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
二、報考條件
(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在2023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凡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復試加試兩門本科專業(yè)基礎課。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二)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
1.報考全日制教育碩士教育管理專業(yè)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考全日制教育碩士(除教育管理外)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中的各項要求。
(2)根據全國教育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教育碩士職業(yè)技術教育專業(yè)領域的5個招生方向(裝備制造、電子與信息、交通運輸、財經商貿、旅游)考生的前置學歷所學專業(yè)應與報考專業(yè)一致或密切相關。
3.報考非全日制教育碩士相關專業(yè)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1、2、3各項的要求。
(2)根據全國教育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及我校培養(yǎng)實際,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碩士相關專業(yè)還需滿足下列招生具體要求:
(a)教育管理專業(yè)領域只招收基礎教育學校(幼兒園、小學、普通中學,下同)和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職業(yè)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下同)中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上述學校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上述學校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b)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英語)等3個專業(yè)領域只招收普通中學相關科目專任教師和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相關文化課教師。
(c)現代教育技術專業(yè)領域只招收基礎教育學校教師。
(d)學前教育專業(yè)領域只招收幼兒園和其他學前教育機構中的教師。
(e)心理健康教育專業(yè)領域只招收基礎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從事心理健康教育相關工作的教師。
(f)職業(yè)技術教育專業(yè)領域的3個招生方向(裝備制造、交通運輸、財經商貿)只招收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yè)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專業(yè)教師,考生的前置學歷所學專業(yè)應與報考專業(yè)一致或密切相關。
(3)上述非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yè)領域要求于2023年9月1日仍就職于各專業(yè)所對應的單位類型,就業(yè)方式為定向就業(yè)。
4.報考我校會計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及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計算機技術、控制工程、光電信息工程、網絡與信息安全、機械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電氣工程、動力工程專業(yè)領域的考生與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相同。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xù);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具體以各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的公告為準。
(一)網上報名要求。
報考2023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fā)展中心(原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負責。網上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1.網上報名時間
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guī)、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歷(學籍)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期間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6)按規(guī)定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區(qū)。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7)“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疲ê呗殻?、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疲ǜ呗殻ㄍ卯厴I(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我校2023年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具體事宜嚴格按照相關文件執(zhí)行,請留意相關通知。
(8)遵循《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guī)則,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于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我校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2)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請大家及時關注。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有關網上確認確認時間、地點及程序情況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及我校發(fā)布的公告。
四、報考資格審查
(一)我校將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準予考試。
(二)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三)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fā)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五、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缺一不可。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22年12月24日—12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2022年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2022年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2022年12月25日上午 業(yè)務課一
2022年12月25日下午 業(yè)務課二
我校各專業(yè)外國語國家統(tǒng)考科目只限英語專業(yè),具體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外國語國家統(tǒng)考科目為英語(一)、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外國語國家統(tǒng)考科目為英語(二)。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研究生初試科目詳見我校2023年招生專業(yè)目錄,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教育學專業(yè)基礎、管理類綜合能力等科目為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其他考試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
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我校自主命題科目由我校組織,相關科目的考試大綱,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網查閱。
(六)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七)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
安全檢查??忌诿靠瓶荚囬_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guī)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復試
我校執(zhí)行一區(qū)復試及調劑政策。復試具體說明如下:
(一)我校將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所有考生在參加復試時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加蓋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注意: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七)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八))特殊類考生初試加分政策按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2〕3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調劑
我校將根據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確定調劑工作。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階段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將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和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錄取
(一)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學校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我校視情況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在2023年9月1日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fā)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公費定向培養(yǎng)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中小學教師計劃
我校是廣東省內公費定向培養(yǎng)教育碩士研究生的單位之一,擬在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歷史)6個專業(yè)領域開設公費定向培養(yǎng)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中小學教師計劃。本計劃具體招生專業(yè)與計劃數將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公布的文件為準,具體錄取操作辦法在后續(xù)相應環(huán)節(jié)中公布。
十一、違規(guī)處理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guī)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guī)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相關單位應當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guī)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學制學費
(一)學制
所有專業(yè)(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為3年。
(二)學費標準
專業(yè)類型 | 所涉專業(yè)(領域) |
收費標準 (元/生•學年) |
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 |
民族學、教育學、新聞傳播學、 控制科學與工程 |
8000 |
全日制教育碩士(基礎教育領域) | 教育管理、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歷史)、學科教學(音樂)、學科教學(美術)、現代教育技術、心理健康教育、科學與技術教育、學前教育 | 15000 |
全日制教育碩士(職業(yè)技術教育領域) |
職業(yè)技術教育(裝備制造) 職業(yè)技術教育(電子與信息) 職業(yè)技術教育(交通運輸) 職業(yè)技術教育(財經商貿) 職業(yè)技術教育(旅游) |
12000 |
全日制電子信息碩士 | 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計算機技術、控制工程、光電信息工程、網絡與信息安全 | 12000 |
全日制機械碩士 | 機械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 | 12000 |
全日制能源動力碩士 | 電氣工程、動力工程 | 12000 |
全日制會計碩士 | 會計 | 25000 |
全日制新聞與傳播碩士 | 新聞與傳播 | 15000 |
非全日制教育碩士 | 教育管理、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英語)、現代教育技術、心理健康教育、學前教育、職業(yè)技術教育(裝備制造)、職業(yè)技術教育(交通運輸)、職業(yè)技術教育(財經商貿) | 18000 |
十三、獎助政策
為了確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潛心學術研究與科技開發(fā)應用,順利完成學業(yè),我校進一步加大研究生經費投入力度,實行一系列的優(yōu)惠獎助政策。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獎助政策有:
(一)研究生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享受群體是納入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覆蓋面100%,發(fā)放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二)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實行動態(tài)管理,分為三個等級:一等獎學金名額為在校生人數的10%,獎勵標準為9000元/年;二等獎學金名額為在校生人數的25%,獎勵標準為6000元/年;三等獎學金名額為在校生人數的65%,獎勵標準為3000元/年。
(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次20000元,覆蓋面按上級文件規(guī)定。
(四)研究生“學術之星”。每年評選一次,獎勵名額為20人(理工科10人,人文社科10人),獎勵金額為15000元/人。
(五)優(yōu)秀研究生干部獎。每學年評選一次,一次性給予500元獎勵。
(六)優(yōu)秀研究生獎。每學年評選一次,一次性給予500元獎勵,覆蓋面在籍二、三年級全日制研究生總人數的15%。
(七)優(yōu)秀畢業(yè)研究生獎。覆蓋面為當年畢業(yè)生人數的5%,一次性給予1000元/生獎勵。
(八)考取博士研究生獎。一次性給予1000元/生獎勵。
(九)“三助一輔”工作。學校鼓勵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簡稱“三助一輔”)工作,給研究生提供實習和鍛煉的機會。學校每年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總數的10%設置“三助一輔”崗位數,崗位酬金726/月,受聘研究生按勞取酬。
(十)國家助學貸款。我校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經濟困難學生可向生源地銀行申請助學貸款。
(十一)其他。專業(yè)實踐優(yōu)秀研究生、優(yōu)秀學位論文獎等。
十四、其他事項
(一)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考生填報志愿時必須寫明詳細通信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以便能及時、準確地接收錄取通知書等材料。
(三)我校2023年最終招生人數以國家實際下達的計劃為準。各專業(yè)具體招生人數在復試和錄取時,可根據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四)《廣東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所公布的各專業(yè)擬就讀校區(qū)由于學院搬遷、培養(yǎng)、實習等原因,具體所培養(yǎng)所在校區(qū)可能會發(fā)生變化,具體以學校最終安排為準。
(五)有關招生信息請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信息為準。
(六)本章程所列時間均以北京時間為準。
本章程涉及的政策若與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為準。
十五、聯系方式
單位代碼:10588
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中山大道西293號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招辦
郵 編:510665
聯系電話:020-38256458、020-85510974
咨詢時間:工作日 8:30-12:00 14:00--17:00
聯 系 人:曾老師、宋老師、丁老師
E-mail:gsdyzb@gpnu.edu.cn
微信公眾號:廣師大學位與研究生教育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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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目錄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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